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传达贯彻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通报精神。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黄克指出,广西各级法院党组要以条例为指导,贯彻落实典型案例通报精神,以问题为导向,抓重点、找差距、补短板、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促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实现科学发展上新台阶。
会上,自治区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海龙,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莫锦荣分别作两个条例的领学发言。自治区纪委驻高院纪检组长、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罗诗汉传达了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通报精神。与会人员结合法院实际,畅谈了学习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对照纪检组通报的典型案例,针对法院司法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反思、反省,并就如何贯彻落实通报精神建言献策。
会议要求,各党组成员、厅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两个条例,要在集体学习的基础上,通过认真自学,参加所在党支部学习等多种方式,充分认识两个条例制定的重大意义,全面掌握条例的重点内容,明确条例对每个党组成员的要求,并自觉对照条例,主动地接受党委的坚强领导。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法院党组要以两个条例为指导,坚决按照条例规定指导人民法院的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各级法院队伍建设和司法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重点、找差距、补短板、抓整改、抓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党组成员要身先士卒履行好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制度管事,用纪律管人,严格用新的规定规范司法行为,建设一支风清气正的人民法院队伍,为新形势新任务下人民法院实现新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卢林峰 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