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简分流治顽疾
——江苏连云港海州区法院破解执行难纪实
“感谢法官,没想到一个小时就在现场把案子解决妥当,我们两家人再也不用成天吵架了。”10月12日,家住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的张某激动地告诉记者。就在前一阵,因邻居家新房排污水倒灌而导致纠纷受伤的张某,在申请执行的第二天便拿到了所有赔偿款,并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两家人握手言和。
海州区是连云港市中心城区,历年执行收案均居全市前列。2015年,海州区人民法院新收执行案件5073件,执结4357件,同比分别上升13.3%和1.4%。伴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流动人口增多,加上2014年度连云港市区划调整,海州法院执行难度进一步加大。该院执结的案件中,因找不到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超过六成。
深入调研,找准执行难的症结
执行难,究竟难在何处?2016年初,海洲法院院长傅成保专门就执行难问题组织执行局一同调研。座谈会上,执行员刘陵江倒出了心中的苦水:“由于许多老案子处理时间长,我们执行员手里案子越来越多。最多时,一名执行员手里可能就有几百上千件执行案件,根本无法区分到底是老案还是新案,简单案件有时也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得到处理。”虽然执行案件普遍存在着“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特殊主体难碰”等难题,但在那场研讨会上,执行员反映更多的是手中积案过多,导致简单案件处置时间长,群众投诉意见也越来越多,执行员本身也是负重难行。
为此,院里专门进行了相关数据统计分析:仅去年受理的执行案件中,涉民生、简单金钱债务、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金钱债务等简易案件比例达53%。过重的执行积案使得法官难以顾及每一起案件的执行情况,也牵扯了执行员快速处置简单案件的精力。
对症下药,繁简分流化解执行顽疾
傅成保深知,执行案件要化解,必须要让执行员轻装上阵,从繁重的历史遗留案件中解脱出来。随即,经过广泛的调研论证,对小额案件快速出警、快速处理的执行新模式被提交院党组讨论。而这正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构建执行程序繁简分流化解执行难的思路不谋而合。当月,海州法院被江苏高院确定为执行程序繁简分流试点法院。
为做好试点工作,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听取了执行局的工作情况汇报,决定要集全院之力,向执行难宣战。“一把手”挂帅成立了繁简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简易执行案件快速执行的操作流程》《执行程序繁简分流运行机制》等制度规定。设置了快速处置科,明确快速执行案件的办理流程和范围。并将全局28名执行员以及执行法警重新分组,其中快速处置科明确由1名分管副局长总负责,调配7名执行员,并配备书记员3名,车辆3辆。设置执行查控处置一科、二科,分别按照“1+3+2”(1个执行长+3个执行员+2个书记员)模式搭建执行团队,专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以及快速处置组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执结的案件。同时,海州法院还探索实施执行辅助事务适度集中,专门配置执行助理统一开展财产网络查控、执行实施裁定制作等工作。
“执行案件的繁简分流,就是在执行案件立案时进行分拣,对于涉民生案件、简单金钱债务案件等较为简单又需紧急处置的执行案件,分流至快速处置科,第一时间集中安排财产查控,并确定了45天的执行期限。在45天内无法得到执结的案件,将迅速转入执行查控处置科,由后面的执行员接手,通过这种方式让简易案件得到快速执结。”海州法院执行局负责人高兵认为,通过繁简分流改革,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
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
“以前的执行案件,承办人太忙,有时根本联系不上。现在来到执行服务中心,再也不怕案子没人管了。”在该院执行大厅,一名申请执行人对繁简分流后的变化有着直观感受。
根据繁简案件的特点,执行人员摸索出一套具有本院特色的执行机制,将执行时间节点控制在周末、节假日,通过不间断、集约化的执行行动,集中清理了一大批积案。
2月,海州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共执结案件61件,期间累计兑付执行款1549.8万元;3月25日,集中兑付涉民生案件执行款,共兑付人民币120余万元,执结案件140件;4月29日,协调公安、城管、街道办等部门,对一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涉及的房屋开展清房行动,数名人大代表现场见证执行,赢得人大代表高度肯定;5月,依法对一起未履行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罚款10万元;8月,联合市中院召开全市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9月,海州区人大常委会视察海州区法院工作,并审议通过了法院执行工作报告……
执行程序繁简分流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海州区法院频频“出重拳”,组织开展快速行动30余次,传唤被执行人280人次,拘留158人,快速处置科共分流执行案件1682件,结案1531件,执行标的额达6000余万元,一大批“骨头案”得以成功执结。
面对这项试点所带来的初步成效,傅成保表示欣慰,“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敢于担当,攻坚克难,充分发挥执行程序繁简分流的优势,向执行难‘亮剑’,努力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朱 旻 张继龙 尹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