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份以来西藏那曲地区尼玛县、申扎县、双湖县连续发生保险柜被盗案件:
2016年4月14日,尼玛县政府院内办公楼三楼农牧局发生一起保险柜被盗案(保险柜被盗走),保险柜内装有现金14余万元。
2016年6月22日,尼玛县政府院内办公楼一楼政府办发生一起保险柜被盗案,该办公室两个保险柜被撬,其中一个保险柜装有现金52000元(另一个保险柜未放置现金)。
2016年8月29日,申扎县政府院内办公楼三楼扶贫办发生一起保险柜被盗案(保险柜被盗走),被盗现金有5274元。
2016年9月10日,双湖县政府院内办公楼三楼发生一起保险柜被盗案,三楼政府办办公室保险柜被撬,柜内装有现金3万元;三楼卫生局保险柜被盗走,柜内现金有25795元被盗。
西藏那曲地区公安处党委高度重视,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公安处党委书记扎西多吉和行署副专员、公安处党委副书记、处长张文生作出重要指示,针对以上三县今年发生的保险柜被盗案件,进行认真部署、精心安排。抽调刑侦部门技术人员及骨干侦查员成立专案组,由刑侦支队支队长李吉元带队赶赴案发地彻查案件。
刑侦部门专案组分别前往尼玛、申扎、双湖三县案发现场进行多次复勘,并通过现场痕迹物证分析得出以上三县发生的保险柜被盗案件作案手法相似,疑似同一伙人所为。在公安处技侦、情报等部门的大力协助下,专案组锁定唐某有重大嫌疑。
最终,专案组赶赴林芝24小时内将犯罪嫌疑人唐某抓捕归案。通过审讯,犯罪嫌疑人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6年10月9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唐某押赴尼玛、申扎、双湖三地对犯罪现场及保险柜藏匿地点进行指认。随后专案组又将犯罪嫌疑人唐某押赴西藏拉萨市对前期送检的保险柜和其住所内搜查到的作案工具及部分赃物进行了指认。截至目前,发生在西藏那曲地区三县的系列保险柜被盗案件均已成功告破,后期鉴定比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