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跨省居民身份证,青海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与全国各公安部门开展联系结对,决定自10月17日起,将原来试点受理制作7个省市区的居民身份证,扩大至受理制作全国26个省市区的居民身份证。
目前,除广西、西藏、内蒙古、新疆四个自治区,以及部分省市的双语身份证地区以外(公安部统一部署开通),其余省市区在西宁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且已办理暂住登记手续的居民,都可以在西宁办证了。同时,青海省设置的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试点窗口也由13个增至23个。
在2016年3月1日起开展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工作的基础上,青海省9月1日起又陆续启动与重庆、宁夏、陕西、安徽、海南、辽宁、吉林7个省市区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受理跨省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172张,其中有效期满换证77张,证件丢失补领93张,证件损坏补领2张。
青海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针对异地制证系统数据库必须单独建库,而设备需招标采购一时难以到位的实际,制定系统建设过渡方案,向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暂借电写入设备,并挖掘现有设备存储空间潜力,快速搭建异地制证系统,妥善解决试点期间异地制证系统各类硬件设备的配备问题。在前期与七省区联系对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服务范围,再次积极主动与全国19个省市区对接,开展模拟测试,完成全流程制证调试,确保了全国26个省市区的居民身份证均能在青海省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