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4日从武汉市委政法委获悉,政法委率先在党群系统中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9位法律顾问组成顾问团队,今后,他们将对政法委机关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据了解,今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要求明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
武汉市委政法委负责人表示,作为党委领导和管理全市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党委对全市法治建设领导的重要组织协调机构,政法委应为全市党群系统建立法律顾问做好表率。
此次聘任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蔡学恩、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严道清、中南政法大学教授张红及市委法治办专职副主任范礼奎(兼任)为市委政法委法律顾问,同时选任胡剑铭、周罡、张翔、李晓晖、胡骋畅等5位工作人员兼职委各单位法律顾问,共同组成市委政法委法律顾问团。
据介绍,受聘法律顾问从符合条件的法律专家中经推荐择优选任,其中3位外聘法律顾问,聘期为3年。
顾问团主要职责有:对政法委机关重大决策提出专业法律意见;对政法委机关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参与对外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重大合同等;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重大维稳事件提供法律服务。
武汉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武汉市委政法委通过一系列机制,建立起法律顾问制度。此次受聘的法律顾问可以充分发挥熟悉政策、精通法律、思维缜密的优势,多谋对策,积极参与市委政法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法律事务,为依法执政提供法律保障。(冯劲松 耿珊珊 朱丽兰 吕翔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