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益诉讼中,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在10月12日召开的甘肃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会议上,甘肃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就贯彻落实最高检深入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行安排部署。
自去年7月被确定为公益诉讼试点以来,截至目前,甘肃省检察机关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58件,履行诉前程序108件,提起公益诉讼4件。其中,嘉峪关润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国有土地出让金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诉前检察建议典型案例;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提起了全国首例国有资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阿克塞县检察院办理的县环保局怠于履行监管职责案,被最高检给予充分肯定。
作为公益诉讼试点省份,甘肃省检察院党组多次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进行专题研究。还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强调对于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不力的,将启动问责程序。同时,把公益诉讼作为激活民行检察工作的有力抓手,在实战中不断提高调查核实、收集证据材料的能力水平,并结合检察官入额遴选,进一步加强人员配备。(南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