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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在打中建在建中打 组合拳锻造打击内功

2016-10-17 09:06  来源:人民公安报  责任编辑:王贤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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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发挥刑侦总队引擎作用,健全完善打击犯罪新机制,提升打击效能

在打中建在建中打 组合拳锻造打击内功

  “宏观指导、大案协调、技术支持。”6月15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毕宝文到刑侦总队检查指导工作,对刑侦总队工作进行了新定位。7月5日,毕宝文组织召开座谈会,提出大案“领导挂帅、成立专班、多警联动、集中攻坚”、小案“现场必勘、信息录入、信息研判、串并侦查”总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厅党委对刑侦总队工作的新定位,刑侦总队领导班子经认真研究,迅速开展“围绕职能定位找短板”工作,广泛征求刑侦民警的建议意见。结合基层建议意见,刑侦总队认识到,要不回避问题、不惧怕短板,不想优势、只找劣势,不等待、不犹豫,在强化打击过程中推动新机制建设,在机制创新建设过程中推动打击工作。近几个月来,刑侦总队充分发挥打击犯罪“引擎”作用,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的凌厉攻势,健全完善打击犯罪新机制,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围绕缩短周期和攻克疑难,强化现行命案侦破工作

  近年来,黑龙江省现行命案破案率始终保持在97%以上。今年截至8月31日,全省共发现行命案345起,同比下降9.21%;破获343起,破案率99.42%,同比上升3.1%;全省命案致人死亡数同比下降12.41%;全省发生一次杀死2人以上命案数同比下降34.29%。

  命案侦破工作实现了现行命案破案率历史同期最高、命案发案数历史同期最低、命案致人死亡人数历史同期最低、一杀多人案件数历史最低的“一高三低”历史最好成绩。

  本着“在优势中找短板”的原则,黑龙江省公安刑侦部门坚决把命案侦破工作作为刑侦工作首要工作,始终向命案破案率达到100%的目标努力,不断寻找和发现现行命案侦破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6月下旬,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通过认真分析讨论和召集基层骨干开展座谈,深刻认识到破案周期的长短成为当前影响命案侦破的一项重要因素,案件如果错过最佳侦破时机,往往给后续工作带来极大困难。同时,疑似被侵害案件如前期侦查不到位,极易形成命案积案。这些疑难问题必须解决和攻克,才能进一步推动黑龙江省命案侦破工作再上台阶。

  为此,刑侦总队进一步完善了《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大要案件专报工作制度》和《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大要案件合成作战工作规范》,做到第一时间掌握各地发案情况,在最短时间内集中优势资源、形成尖刀力量对重大案件攻坚,实现现行命案快侦快破。据统计,7月以来,全省共发现行命案82起,破获81起,其中72小时内破获的达到97.56%。

  从黑龙江省历年未破案件来看,“无名尸”案件占有较大比例。每年3月至5月冰雪融化之际正是黑龙江省“无名尸”案件高发之际,又因黑龙江省冬季时间较长,因此如若对疑似被侵害案件前期侦查不到位极易错失良机,导致案件陷入僵局,形成疑难命案。

  “我们整理了历年来侦破疑似被侵害经典案例,从中分析案件特点及破案规律,拟于近期出台《关于侦办疑似被侵害案件的有关规定》,从侦查措施、手段运用、法律适用等层面加强这方面工作,实现有效应对疑似被侵害案件的工作目标,确保对疑似被侵害案件快侦快破。”刑侦总队政委徐景波说。

  依托刑侦信息中心,强化打击侵财犯罪工作

  “要打破信息壁垒,整合信息资源,发挥警种优势,使共享的区域更大,掌握的信息更多,保持信息资源的实时性和共享性。尤其是针对侵财犯罪,要抓住‘现场必勘和案件串并’两个关键点,开展‘打团伙、破串案’工作。”毕宝文要求。

  打击团伙犯罪、系列犯罪、跨区域流窜犯罪工作开展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打击“盗抢骗”等侵财犯罪的整体效能,而这一度是黑龙江省打击侵财犯罪工作的薄弱环节。刑侦总队充分认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依托信息中心开展打击侵财犯罪工作。

  在省厅党委推动下,在相关部门的鼎力配合下,刑侦总队协调厅指挥中心、科信等部门,将改造升级后的110接警平台接入刑侦信息中心。警情信息的接入,解决了省级刑侦部门没有案源的弊端,确保刑侦信息中心能够及时掌握最鲜活的警情资源和案件信息,快速开展串并侦查和专业研判工作。

  线索层报工作依托全国跨区域系列团伙案件侦办平台,通过由下至上逐级层报、分级研判,广泛串并省内外异地案件线索,可以深挖余罪及团伙成员,形成规模打击效应。自6月份起,刑侦信息中心转变思路,从基层刑侦部门入手,狠抓案件源头工作,采取实地督导和全省通报的形式,向深度审讯、扩线深挖要成绩。6月,市级层报信息环比提升248%。各地利用层报制度串并案件数提升23.5%。

  6月至8月,刑侦信息中心以打击职业犯罪、团伙犯罪、系列犯罪、跨区域流窜犯罪及惯犯累犯为工作重点,不断加强“盗抢骗”犯罪的信息研判工作,共研判系列案件36串、个案524起,研判案件数量较前5个月大幅增加。制订编发了《利用指纹、DNA、足迹、视频串并案件考核细则》,通过加强基层对指纹、DNA、足迹、视频等痕迹物证的搜集、录入和利用,提升对系列侵财案件的串并力度,提升基层刑侦部门侦破系列侵财犯罪案件的能力。同时,增设案件线索专栏,旨在有效利用互联网对各地市案件线索进行收集、分发、考核,通过案件线索的逐级上报,进行统一研判,统一组织打击,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进而提升打击效能。

  这些举措有力推动了黑龙江省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自专项行动开始至8月31日,全省公安机关共打掉犯罪团伙14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539名,破获系列案件237串9904起,破获外省案件260起;仅7月和8月破获的系列案件就达126串5249起,占全部战果的53.1%;打掉团伙79个,占全部战果的54.8%。

  推进反诈骗中心建设,强化打防新型犯罪工作

  黑龙江省打击新型犯罪工作面临诸多困难:发案多,上半年,全省共立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案件3288起,同比上升29.6%;损失大,群众损失1.37亿元,与去年全年损失1.4亿元相当;破案率低,上半年破案132起,破案率仅为4.1%;专业化打击水平不高,多数地市没有专业打击队伍,全省专家人才力量偏弱。与此同时,公安部对省市反诈骗中心建设提出了明确建设要求和完成时限,以反诈骗中心建设推动打击新型犯罪工作迫在眉睫。

  要解决这些问题,扭转被动局面,必须发挥省级刑侦部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作用。在反诈骗中心建设上,刑侦总队科学合理设计建设思路和规划整理布局;协调省厅相关技术部门与通信部门对接,研究诈骗电话阻断技术反制工作;协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研究各大银行和通信运营商派员进驻等工作。在案件侦办上,切实加强对下指挥指导工作,严格落实侦办机制。对于重大案件,坚持派员参与侦查工作,全程指挥案件侦破。截至8月31日,黑龙江省共破获此类犯罪案件341起,其中200余起案件是在近两个多月破获的。

  通过刑侦总队的有效带动和参战人员的实战经验积累,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在侦办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等新型犯罪案件时,畏难情绪少了,参战意愿高了,侦办思路多了,破案手段强了,对反诈骗中心的建设和提升打击新型犯罪效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4月1日,刑侦总队在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的“互联网+”缉捕在逃人员专项行动就是运用大数据研判追捕在逃人员。专项行动开展一段时间后,各地均取得一定战果。刑侦总队充分认识到,必须发挥省级刑侦部门的作用,在互联网追逃专项行动中的某些重点工作上下功夫,并于7月以来着重推进。

  刑侦总队首先在缉捕重点在逃人员上下功夫。他们对在逃人员及关系人信息建立追逃模型,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开展数据分析比对,划定重点缉捕范围。在刑侦总队的有力指挥指导下,使一大批“销声匿迹”的故意杀人在逃人员重新浮出水面。各级刑侦部门抓住有利契机,将这些在逃人员抓获,大幅减少了全省网上故意杀人在逃人员存量。其次是在红色预警二次研判上下功夫。信息红色预警是缉捕在逃人员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有时因预警延时等原因错过第一抓捕时机。为此,刑侦总队提出要针对首次未抓获的红色预警在逃人员开展二次分析研判工作,由各地刑侦部门信息中心或专业研判机构重点分析、重点研判,省厅刑侦信息中心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持。近2个月来,各级刑侦部门通过对在逃人员红色预警开展二次研判工作抓获在逃人员20余名,有力带动了整个专项行动。

  8月,刑侦总队将全国网上在逃人员信息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江西、福建等省市常住人口进行人像比对,并从中选出黑龙江省上网的在逃人员、被比中对象迁出地为黑龙江省、被比中对象身份证号码为黑龙江省等各类人员数据近2万条。刑侦总队将这些数据下发全省,要求各单位按照责任民警、分管领导逐一分解任务,立即开展落地核查、分析研判等工作,对疑似漂白身份的在逃人员,全力开展抓捕工作。(冯 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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