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在全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专访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车承军
近年来,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全省上下的头等大事,今年9月23日,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在全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并印发全省政法机关。《意见》印发之后得到了全省各级政法机关的积极响应。近日,记者对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车承军进行了专访。
记者:为了响应中央和黑龙省委省政府的号召,全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做了哪些主要工作?
车承军:今年5月4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其中,对政法机关在协助企业依法调处矛盾纠纷,打击各类涉企犯罪,严格整治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等方面工作提出任务要求。黑龙江省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会议,专门研究抓好贯彻落实的工作措施。尤其是甘荣坤同志担任黑龙江省委常委分管政法工作后,把政法机关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省委政法委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转变思路,确立了通过整治问题促优化环境的工作方针,在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前提下,通过对梳理出来的政法机关、政法干警中存在的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认真进行剖析,采取边破边立、破立结合形式,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在全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既明令禁止做什么,又提出应该做什么,既指出了整治的内容,又明确了营造的方向,做到有的放矢,务实有效。
记者: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于优化黑龙江全省经济发展环境具有什么意义?
车承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是优化全省发展环境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政法机关承担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在优化发展环境尤其是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中具有独特的主力军作用。只有政法机关做到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强化治安防控和公共安全监管,才能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只有政法机关做到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才能营造一个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只有政法机关做到不断优化或出台服务发展的有效措施办法,进一步加大对影响和破坏发展环境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才能营造一个开放有序的发展环境。《意见》的制定出台,对全省政法机关进一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全省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要增强“人人是环境、案案是环境”的主体责任,以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看齐意识,以时不我待、义不容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公平正义、诚实守信、开放文明、服务高效的发展环境,为龙江全面振兴提供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记者:《意见》当中对于营造好黑龙江司法环境做出哪些具体部署,在优化发展环境,为服务经济保驾护航的过程中,黑龙江政法机关如何面对企业维权当中的实名举报问题?
车承军:《意见》共10条。一是充分认识政法机关在优化发展环境中的作用。政法机关承担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在优化发展环境尤其是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中具有独特的主力军作用。作为国家专门的执法司法机关,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是政法机关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二是建立涉企重大案件风险评估制度。对涉企案件确需采取人身强制措施、资金冻结措施、财产扣押措施的,采取措施前应对企业经营和社会稳定可能造成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准确把握执法的力度、时机和方式方法,并及时向同级党委报告或向有关部门通报,协助做好企业生产经营衔接和稳定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负面影响。绝不允许随意使用人身强制、资金冻结、财产扣押等措施,努力保证涉案企业秩序不乱、职工不散、市场不丢、资金链不断,日常管理有序,生产经营正常。三是加快办案节奏,提升办事效率。对进入程序的涉企案件,公开办案主体、程序和时限。绝不允许工作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有案不受理、受理不立案、立案不办案,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增加诉讼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诉累;绝不允许以为企业办事办案为由,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索拿卡要,或要求企业购买指定产品、接受有偿服务等行为发生。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各项执法司法便民便企措施。推进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所)务公开等制度,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确保涉企司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的来信来访,做到热情接待,依法受理,妥善处理。对各类涉企案件以及实名举报、控告实行回告制度,及时向有关企业、经营主体、主管部门回告办理情况和结果,结案后积极对涉案企业开展回访、互访活动,主动听取企业对办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绝不允许搞暗箱操作、人为控制,司法过程不公开,司法结果不透明,尤其是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诉讼案件不敢公开等现象发生。
记者:对于过去发生、已既成事实的冤假错案、瑕疵案件,政法机关将采取何种纠正方式?公安、检察、法院会开展哪些联动配合工作?
车承军:《意见》当中的第五条是切实加强窗口单位管理,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在诉讼服务、治安、出入境、交通、车辆、消防管理等方面提供更加优质、便利、高效的服务,积极落实服务企业新举措,开设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提高窗口单位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绝不允许“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推诿扯皮、消极作为、态度冷漠、语言生硬等现象发生。六是注重发现和积极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建立完善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重点解决好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以及企业联营、兼并、租赁、承包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并结合案件办理提出加强治安防范和化解矛盾工作的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维护企业和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绝不允许未经法定程序和违反审批权限,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擅自对企业立案及变相处理企业合法财产等问题发生。七是完善政法机关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机制。搭建多种形式的交流互动平台,及时了解企业诉求,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确保政法机关支持、服务企业发展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绝不允许以服务企业为名,利用司法权插手经济纠纷,超越法定管辖权限和范围执法办案,或以其它任何形式干预涉企事件、案件的办理。八是坚持差异处置,保护企业发展与维护合法权益并重。政法机关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发展前景的涉案困难企业,要尽可能予以挽救;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债务包袱沉重、挽救无望,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而存续的“僵尸企业”,要引导其通过法治渠道退出市场,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绝不允许在委托评估、拍卖涉企财产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九是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持严格司法与依法促进发展、保护改革、鼓励创新相统一。妥善处理在改革探索中出现的失误问题,坚持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对于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与非罪界限不清,总体上符合中央、省委精神和改革发展方向的,认真听取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意见,及时向上级政法机关请示,审慎立案。绝不允许把一般错误、失误甚至创新行为简单等同为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情节轻微的,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确保司法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记者:《意见》的初衷很好,具体的要求也很到位,但是对于如何贯彻实施,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将采取怎样的组织结构去具体落实呢?
车承军:《意见》的最后一条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全省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单位要建立优化发展法治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要建立完善各项司法工作责任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预防和纠正错案机制,完善案件质量监控体系,依法纠正和杜绝影响发展环境的错案、瑕疵案件。省委政法委通过受理企业来信来访举报,人大、政协意见建议、新闻媒体曝光、明察暗访等方面扩大发现破坏发展环境行为的渠道,采取执法检查、案件督办、案件及有关政策法律问题协调、案件评查、重大执法活动和事项报告备案等方式,对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各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都要认真受理破坏发展环境的投诉、举报、控告,对群众和企业反映的不作为、乱作为、不规范等问题,有诉必查,查实必处。
成立黑龙江省政法机关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甘荣坤同志亲自任组长,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直政法机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省委政法委有关处室及省直政法机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委政法委。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开展和推进全省政法机关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全省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单位要建立优化发展法治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
《意见》印发后,省委政法委将通过受理企业举报、人大政协意见建议、新闻媒体曝光、明查暗访等方面发现破坏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线索,并选取问题突出、具有典型性的行为,适时开展全省专项督导检查,公开处理一批典型案例,集中曝光,以儆效尤。(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