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上海、江苏、安徽、浙江三省一市检察院检察长齐聚杭州,共商保障非公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良策,并签署协作意见,合力护航长三角地区非公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为沪商、苏商、徽商、浙商撑起更加有力的“司法保护伞”。
长三角地区是中国民营经济最为活跃、科技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长三角地区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及科技创新,是沪苏皖浙四地检察机关一直认真思考并积极探索实践的重要课题。尤其是今年以来,四地检察机关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检察工作实际,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座谈会上,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汪瀚分别作主题发言,三省一市检察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
汪瀚介绍,浙江作为非公经济大省,全省的民营企业贡献了浙江60%的税收、70%的GDP、80%的外贸出口和90%的就业机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浙江占138席,连续17年居全国首位。今年浙江检察机关着眼于营造“绿水青山”的法治生态,率先在全国提出“绿色司法”理念,全力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和科技创新。全省三级检察院共召开各类民营企业座谈会338次,走访民企1572家,搜集各类意见建议1743条。在此基础上,省检察院出台了精准护航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二十一条意见”。同时,检察机关对影响、阻碍、破坏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雷霆出击,查办涉企索贿受贿、失职渎职案件238人,监督相关行政违法91件次。浙江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非公经济的经验在第十四次全国检察长会议上作了专门介绍。
张本才、刘华、薛江武也分别介绍了当地检察机关在护航非公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中的做法、成效和体会。
三省一市检察院检察长还就进一步加强四地检察机关协作,共同为区域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和科技创新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达成共识,并联合签署了《沪苏皖浙检察机关关于保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协作的意见》,三省一市检察机关将在信息资源共享、案件线索移送、案件信息备案、调查取证协助、业务交流协作等方面无缝对接,形成检察合力,共同保障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
据了解,沪苏皖浙检察机关开展区域合作机制建立于2004年,至今已举办11届检察长座谈会,推动形成了办案协作、人员交流、联合研讨、信息共享等一系列创新机制,全力护航长三角地区经济协调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