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保险纠纷或多或少都受到“重诉讼、轻调解”观念的影响。四川省高院、省保监局在成都联合召开全省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总结开展建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试点工作以来的经验和成效,对进一步深化全省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四川省高院要求,全省各中院要将诉调对接平台建设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起来,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保险纠纷调解室,推动保险行业协会调解人员、调解组织入驻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法院委派、委托、邀请调解案件,促进纠纷诉前化解。
推动保险纠纷高效化解
据了解,当前全省整个非诉纠纷解决方式呈现迅猛发展之势,诉调对接工作也保持发展性态势,但落实不到位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省高院副院长刘楠要求,要深入推进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就绝不能回避问题、回避矛盾,全省法院要发挥自身优势,切实发挥司法推动作用,坚持把握基本原则,细化工作时限标准,与各地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齐心协力解决机制构建中的突出问题,共同推动保险纠纷妥善、高效化解。
省保监局局长赵衍亮要求,保险行业协会要加强调解组织建设,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规范对接流程和调解程序;通过行业自律等形式,督促当地保险机构按要求参与诉调对接工作,切实履行调解协议。
法院设保险纠纷调解室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着重围绕深化衔接协调,突出抓诉调对接平台搭建。各中院要将诉调对接平台建设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起来,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保险纠纷调解室,推动保险行业协会调解人员、调解组织入驻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法院委派、委托、邀请调解案件,促进纠纷诉前化解,减少进入庭审程序案件。
各中院要扎实抓好业务指导、司法建议、司法确认三个环节帮助制定调解规则、程序办法等方式,实现对保险行业协会调解人员的有效指导。(开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