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上午,北京丰台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向社会通报该院小额诉讼案件审理的基本情况,据悉,近三年多来,该院多措并举着力推进小额诉讼工作,目前,已审结此类案件13479件,平均审理期限26.5天。
据丰台法院民一庭庭长薄彩峰介绍,小额诉讼程序是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民事诉讼法中新增设的一项诉讼程序。丰台法院在民诉法修改前作为小额速裁试点法院,积极探索小额速裁程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新民诉法实施后,丰台法院在完善庭审程序及裁判文书简化工作、提升案件送达效率、实现审判流程的科学化管理等方面,逐步建立起既符合法律事实、又能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的工作机制。
其中,该院在推进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过程中,突出小额诉讼程序价值、保证当事人诉讼权利、确保程序公正。通过加强小额诉讼程序的告知与释明,引导当事人提前做好准备,提高了庭审效率,建立高效、便捷、亲和、全面的小额诉讼服务机制。
同时,完善制度规范,对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审理程序等内容进一步予以明确,杜绝小额诉讼案件随意转换程序。
并且,建立专门审判机制、定期会商机制和沟通机制,细化审判工作,确保程序公正,增强群众的满意度。
薄彩峰庭长表示,丰台法院受理的小额诉讼案件类型分布广泛,除新民诉法解释中列明的八类案由,还包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居间合同纠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及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等25类案由。
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案件类型较为集中,结案数量较多的案由依次为: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买卖合同纠纷。
据统计,自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该院小额诉讼案件收案15786件,占同期民事案件收案总数的24.07%,审结案件13479件,占同期民事案件结案数的22.8%,调撤率为84.4%。
其中,在一个月内审结的小额诉讼案件共计7491件,占结案总数的55.5%,当庭宣判案件9511件,占结案总数的70.6%,小额诉讼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为26.5天,最大限度的满足了当事人高效、快捷的司法需求,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刘向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