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有关实施意见,各地在实施城镇建设用地“人地挂钩”机制时,要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三权退出”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在10日召开的《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发布会上,国家资源部规划司副司长周建春说,保护进城落户农民的权益是实施意见的重点内容。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保障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