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甘肃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诚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除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外,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全时,可在其书面承诺后,采取“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
《方案》指出,对失信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行政性约束和惩戒。对严重失信主体,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限制股票发行上市融资或发行债券,限制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限制发起设立或参股金融机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创业投资公司、互联网融资平台等机构,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等。严格限制失信主体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以及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对失信企业和社会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等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及时撤销失信企业和社会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股东等人员的荣誉称号,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赵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