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首批入额法官宪法宣誓仪式, 216名法官宣誓就职,正式进入中央确定的员额制法官序列,他们当中近六成有硕士以上学历,九成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
“这是我职业生涯中最庄严的一刻!”深圳中院立案二庭审判长何溯成为此批宣誓法官之一,在她看来,此项改革从现有法官队伍中“优中选优”,打造更高素质、专业化的法官队伍。员额制改革着眼于让“有能力者”成为裁判者,成为司法改革中的关键一环。
现有法官队伍“优中选优”
员额制是指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根据法院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口数、案件数等确定法官数量,对法官在编制限额内实行员额管理。中央有关部门要求,改革后,各省法官员额比例应控制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39%以下。
早在2014年,深圳法院在全国率先探索法官员额制改革,入额法官近300名。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此次改革后入额法官216名,可谓是在现有法官队伍中“优中选优”。
“‘优中选优’的程序极为严格。”深圳中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入额法官经过考试、考核、广东省法官遴选委员会专业评审等严格程序选拔产生,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较丰富的审判工 作经验和较强的履职能力:45岁以下的占比近70%,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占比58%,10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的占比达93%。
当天上午,深圳全市各基层法院也在同一时间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目前深圳全市法院首批入额法官共841名。
员额制目的在于让高素质人才进入
“我国司法改革的核心理念是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自由,那么通过员额制改革,则首先让有能力、有勇气的人成为裁判者。”深圳中院法官认为,此轮员额制改革后,法官队伍更加精英化与专业化,入额法官的职业尊荣感更强,同时对没有入额的法官留有一定员额空间,也对他们形成激励。
作为系统性司法改革中的重要改革之一,员额制改革的目的并非“减人”,而是解决法院工作人员中优质资源的配置问题,真正让高素质人才进入员额,更好地落实司法责任制。
今年9月19日,深圳中院发布全国首部系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工作指引,彻底废除传统的裁判文书“行政化”审批制度,充分放权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此次员额制改革成为司法责任制改革成功推进的基础,两者共同推进形成系统司法改革体系。
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步入“深水区”,对法官素质提出更高要求。“法官入额是荣誉,更是责任和使命。”正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万国营在宣誓仪式上所说,法官要以深厚的法学功底、严密的逻辑思维、良好的庭审驾驭能力、娴熟的辨法析理能力,赢得当事人的信服和社会的认可;要善于综合运用法律视角和社会视角,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专访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审判长何溯:
“精英化团队为办案和担责提供保障”
“这是我职业生涯中最庄严的一刻!”经过严格选拔,深圳中院立案二庭审判长何溯成为此批宣誓法官之一。就在2014年以前,她曾因十来年“没进步”,一直在为要不要当法官而纠结。2014年起深圳开始探索系统性司法改革,为像何溯一样的年轻法官带来“重大利好”。
“在法院工作了15年,我感觉职业前景在职业化改革方案出台之前是不明朗的,看不到自己的未来在哪里。”直到2014年,担任深圳市中院商事审判庭审判员的何溯开始对法官职业化改革充满期待。“我不用再像以前那样,费尽心思地去挤行政级别这条唯一的路。”
此轮改革明确了对法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法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职系。法官待遇和等级挂钩,不与行政级别挂钩,可根据任职年限、资历和工作业绩等晋升等级,不同等级之间的法官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各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同时实行严格的员额制管理。通过自身努力,如今的何溯成为深圳中院立案二庭审判长,带领自己的团队独立行使审判权。 “精英化团队为办案和担责提供了保障。”何溯表示。
她同时认为,员额制改革对法官提出更高要求。“法官的压力与担子更重,只有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与素质,才能经历改革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