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举行第八届东亚破产与重组研讨会
建立正常的市场主体救治及退出机制
“建立和完善破产制度,建立健全市场化导向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对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经济新常态,调整产业机构、淘汰落后产能、解决产能过剩具有重要意义”。近日,第八届东亚破产与重组研讨会在沪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杜万华大法官在研讨会上说,坚持把救治“生病企业”放在首位,以市场化为导向,建立正常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
本届研讨会由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和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共同主办,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破产保护法研究中心承办,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企业清算协会、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山东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协办。
杜万华专委在致辞中指出,G20中美元首杭州会晤中方成果清单中特别强调要建立和完善破产制度和机制,这一成果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最高人民法院为落实成果清单中有关建立和完善公正破产制度的承诺,推动破产法制发展与完善的八点工作方向:一是高度重视运用兼并重组解决产能过剩问题; 二是坚持把救治“生病企业”放在首位,以市场化为导向,建立正常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 三是落实立案登记制度,积极解决破产案件“启动难”问题,并通过破产案件的审理解决执行难问题;四是继续加快破产审判机构和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 五是高度重视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管理程序;六是继续加大信息化建设的力度;七是深入研究、着力解决破产案件审理中的新问题; 八是积极推动破产审判领域的双边、多边交流,吸收国外有益经验,宣传推广中国破产制度的优秀成果。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常务副院长王先林教授指出,东亚破产与重组研讨会旨在展示中、日、韩三国在破产法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与实务动态,可谓“东亚地区破产法领域顶级的学术品牌”。三国间经济、法律文化的交流尤其是在破产法领域的交流显得尤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