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全州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水平,尽快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近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邀请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向全州公安民警开展执法视频培训,培训以视频会议形式开到基层派出所。州局局直各部门民警在州局主会场参加培训,各县市公安局民警在各分会场参加培训。法官以《在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框架下对公安侦查工作的审视》为专题,从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简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对侦查办案工作的新要求、从审判视角看侦查办案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四个方面,结合公安机关办理的具体案例进行了详细分析和阐述。
民警在侦查办案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审判的证据规则和标准,依法收集、固定、保存证据。基层一线的执法办案民警要准确把握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把法治作为引领公安工作的“方向盘”、“指南针”和规范公安民警执法活动的“紧箍咒”、“安全带”,不断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不断增强执法公信力和社会认同感。
通过培训,全州公安民警普遍认识到侦查仅仅是整个刑事诉讼中的最初环节,破案并非侦查的终极目标,进一步树立侦查取证为侦查、公诉、法庭审理服务的大局意识,进一步树立和检察机关共同承担刑事犯罪的证明责任的意识,全面、客观地开展侦查工作。以强烈的责任感和“坐不住”、“等不起”的紧迫感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需要,实现稳准狠打击犯罪,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全面依法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