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检察和怒江州公安边防支队举行签字仪式,建立检察官联系边防刑侦工作机制。
怒江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强云和州公安边防支队支队长李秀军出席签字仪式。
双方商定,在州公安边防支队、县边防大队和重点边防派出所设立检察官联系刑侦工作办公室,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并指定1名边防民警与联系检察官对接、协助开展工作。双方将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每半年召开1次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讨相关事项。同时,双方将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加强沟通交流,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发挥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全力助推边防业务部门办案质量、办案能力水平的提升。
据了解,建立检察官联系边防刑侦工作机制,旨在促进“法治怒江”和“法治边防”建设,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促进提升边防办案质量和水平。(怒江州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