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使用网络订餐平台的人越来越多。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网络订餐平台也屡屡爆出"黑暗料理"的负面新闻。对此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审议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修订草案,明确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备案义务、管理责任,并对网络食品经营者作出明确要求。
为了对网络订餐进行有效监管,《草案》从网络订餐平台和入网食品经营者两个方面进行规范。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实行备案制。
今后,平台提供者不能再不加选择地接受入网食品经营者。平台提供者要在审查入网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对其食品经营行为进行检查等方面,承担起管理职责。
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不仅是监管部门的职责,也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为了让公众及时了解入网食品经营者合法经营的情况,实施办法修订草案规定:网络食品经营者在自建交易网站或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经营活动页面醒目位置,公示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件、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