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在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监所“违法犯罪信息库”的独特优势,把潜在的资源优势转化成现实的战斗力,坚持用教育感化、亲情感化、帮扶感化、文化感化,不断开辟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第二战场”,全力服务公安中心工作大局。据统计,1-8月份,全市监管场所深挖犯罪线索192条,破获各类案件20余起。
教育感化—-做精法治小课堂
宝鸡市公安局不论任务怎么变,环境怎么变,始终坚持对被监管人员的法治教育雷打不动。
他们主动把教育、感化、挽救基本方针贯穿于被监管人员的学习当中,促使其服从、配合监管,从内心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明确法律规定的被监管人员合法的诉讼权利与义务,以此形成强大的政策和舆论攻势,促使被监管人员主动坦白、检举。
渭滨区看守所管教民警在法治教育中,采取“耐心教育,公心对待,热心帮助,爱心感化”的“四心”工作法,赢得被监管人员的信任,使被监管人员主动坦白检举案件线索,协助有关部门破案。苏某,男,25岁,3月18日,因涉嫌盗窃被渭滨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在管教民警的教育感化下,苏某主动交代其还于2013年8月份,在陇县城关镇入室盗窃的另一起案件的犯罪实事。随后,苏某被押解回陇县审查起诉。
据统计,今年发来,全市15个监管场所对被监管人员进行法治教育1152场次,谈心3000余人次,150余名被监管人员主动向公安机关坦白检举案件线索。
亲情感化—-做实监所开放日
在教育感化的基础上,宝鸡市公安局还充分利用亲情感化这一办法,通过监所开放日,主动邀请被监管人员的家人、亲属、朋友来监所与被监管人员见面,共同做好被监管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扫除其心中迷惑,安抚创伤,引导其内心的积极力量,促使其迷途知返,主动坦白自己或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8月2日,太白县看守所在监所开放日中发现被监管人员申某在与亲人的见面中言辞闪烁、心事重重,管教民警及时做其亲人的工作,加大对申某的感化力度。在亲情面前,申某交待了自己曾有一段不光彩的经历。管教民警根据申某亲人提供的信息,迅速进行网上比对,成功查获一名网上逃犯。
原来,被监管人员申某曾销售过易瑞沙、马法兰等假药,涉案金额37500元,被华阴市公安局网上追逃。这段不光彩的经历成为申某的“心事”,他想对警方坦白,但一直没有勇气。这次在亲情的感化下,他终于鼓起了勇气,向警方和亲人提供了自己真实情况。目前,申某已移交给华阴警方。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监管场所举行监所开放日80余天,500余名被监管人员在与家人、亲人、朋友的谈心中表示,将积极配合管教民警工作,争取早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帮扶感化—-做强人文关怀
宝鸡市公安局积极落实人性化管理举措,切实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主动与被监管人员家庭结成帮扶对子,力所能及地为被监管人员解忧排难。他们组织民警在农忙时节帮被监管人员家庭进行夏种或秋收,为被监管人员的子女联系学校或就业,为被监管人员的父母协调低保或就医;动员被监管人员家属以及妇联、工会、共青团、残联、社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到对被监管人员的教育感化工作中,运用法律、政策、道德、人性的力量,影响被监管人员的思想。
7月23日,犯罪嫌疑人朱某(男,23岁,陕西省凤翔县人),2016年7月因涉嫌盗窃麟游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看守所管教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朱某虽然年纪小、但有前科,社会关系复杂,思想包袱很重,分析其可能家庭比较困难。于是,管教民警将此情况反馈到县局。县局及时安排派出所民警走访慰问朱某家人,制定精准扶贫计划,千方百计为朱某的家人争取扶贫项目和资金。朱某在得知民警为其家人精准扶贫的情况后,主动交待了其盗窃同案朱某某强奸他人的犯罪线索。麟游县看守所迅速将此信息反馈办案单位。经查证,2016年7月初,朱某某在宝鸡市英达路某KTV包房内强奸1名女子的犯罪实事。目前,朱某某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文化感化—-做优监管场所文化
宝鸡市公安局主动发挥监管文化对被监管人员的引导、激励和塑造作用。眉县看守所在推出《弟子规》教育、红五月歌咏比赛、新生日记、新生报等一系列丰富看守所文化生活的基础上,积极与该县图书馆协商,利用半个月时间,从大量的图书中精心挑选了1000余册书籍,在看守所设立了图书外阅点,让监管民警和在押人员时时有书读。同时,他们还制订了特殊的措施,随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更新、流动,保证图书内容的新颖性、知识的丰富性、政策法律的时代性。
被监管人员张某流动地说:“终于可以读书了,我一定要让知识洗涤灵魂,多学新知识、新技能,立争早日成为社会有用之人。”
2016年春节期间,眉县看守所朱某在监所文化的熏陶下,对自己的犯罪行为非常后悔,表示要立功赎罪,愿意向公安机关提供犯罪线索。朱某反映,眉县常兴镇的侯某曾在汉中将他人打伤,作案后逃跑至新疆打工,今年春节返回家乡过年。眉县看守所及时将这一线索转递给眉县公安局常兴派出所。2月14日,常兴派出所民警在侯某家将其抓获。
侯某交待其于2013年3月18日,在汉中市汉台区朝阳路某西餐厅门口,将在此摆摊的刘某打轻伤(伤情鉴定)的犯罪实事。随后,汉中警方将其作为网上追逃人员。目前,侯某已被移交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调查处理。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监管场所共举办各类文化活动100余场次,撰写新生日记1000余篇,500余名被监管人员从不看书、不读报、不写家书主动转化成热爱看书读报以及唱歌、诗歌朗诵、文艺表演的行家里手,从而激发他(她)们内心向善、向好,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案件线索。(阮仕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