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黄金周将至,为提醒群众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避免造成相关损失,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长假,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近年来审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特别是节假日期间易发事故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发现假日扎堆出行违规拼车易引发交通事故。9月28日,该院召开新闻通报会,结合案件审理情况向社会公众作出有益提示。
据介绍,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月至8月,北京二中院先后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分别为326件、420件及319件,全部为二审民事案件,案件数量呈快速增长态势。
调研发现,此类案件呈现出驾驶人违法违规行为多发、特殊路段事故多发、重点时段事故多发、假日期间连环相撞事件多发、拼车超载造成事故损害较严重、事故各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较少且反悔情形较多、当事人对于事故责任认定争议较大、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仍有存在等特点。
据统计,在二中院近三年审理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事故后逃逸的为42件,接近全部案件数量的5%。事故发生在夜间(20点至24点)的案件为103件,事故发生在凌晨(24点至5时)的案件为76件。并且,高速公路、环路出入口及立交桥、山路、隧道、桥梁、无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等特殊路段系交通事故多发路段。
同时,十一假期家庭或朋友出游较多,或为省车费选择拼车超载出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损害后果严重,车上人员一般均有不同程度损伤,严重事故可能造成一家人同车遇难。在二中院审理的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一起进城打工的12个同乡,乘坐准载8人的面包车发生交通事故,12人全部受伤,他们均是家里的顶梁柱,给个人和家庭造成了很大伤害。
法院经调研发现,机动车数量迅速增加、特殊行车环境、道路交通安全常识仍有缺失、假日期间扎堆出行、违规拼车是导致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
其中,高速公路、环路出入口及立交桥等特殊路段因道路情况复杂、车速较快、交通流量较大等原因往往导致交通事故多发。
在二中院审理的上述案件中,酒后驾车、事故逃逸、超员超速、不遵守信号灯、未戴安全头盔、随意停车等违反交通安全常识的行为多有发生,造成涉案道路交通事故。
假期出行满载情况比较普遍,超员载人情况时有发生,有些车辆为节省空间,不安装儿童安全座椅,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儿童重伤。此外,随着进城务工人员越来越多,同乡几人一起进城或返乡中拼车现象较为普遍,特别是超员拼车情况较为严重,一旦发生事故,因缺乏安全保护措施及超载,容易导致严重伤亡事故。
通报会上,北京二中院法官结合上述案件特点及成因,提示广大市民增强安全意识,驾车出行前应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处于正常状态。如有儿童同行,应安装儿童安全座椅。
同时,要注意随车携带修理工具和安全警示标志,以防意外情况出现。在行车过程中时刻绷紧行车安全这根弦,要控制好车速,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随意变道,切忌临近进出口时急变道、急刹车,正确使用车灯,开车不打电话,避免疲劳驾驶。走亲访友、朋友聚会时,要牢记不得酒驾,拒绝超员拼车,将拼车人员数量控制在额定成员范围内。拼车合乘时,搭乘人应注意机动车是否存在超载、驾驶人是否是酒后驾驶等情形。
并且,要树立保险意识,机动车所有人应树立必须投保的理念,注意车辆的保险期间,避免出现保险过期导致汽车脱保的情形。在经济实力允许的情况下,积极投保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通过保险的形式减少和分散可能发生的风险。
在特殊行车环境更应谨慎驾驶,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尽量避免夜间行车、疲劳驾驶。高速行驶时,要注意远离大货车;不得随意停车,无特殊情况不要在服务区以外的地方停车,遇到必须停车的情况应打开双闪,放置警示标志;注意超车安全。假期如前往山区游玩,因山区公路弯路多、坡陡路险、视线不良、道路情况复杂,行车一定要保持注意力集中,时刻注意观察交通标志,随时注意对向来车和道路状况。在行车中通过隧道或桥梁时,应适当减速,注意警示标志,注意特别是车辆装载以及高度是否在允许范围内,避免出现超高或超重的情形。
另外,要理性处理事故纠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注意采取合法、理性、平和的措施,收集、保存好证据,妥善解决纠纷。既要理性处分自己的权利,又要有契约精神。在协商事故处理时应对自己的权利的处分和责任的承担作出充分考量,尽量多的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谨慎签署和解协议;同时,一旦达成协议,除非出现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的情形,应该遵循诚信原则,不能轻易反悔。(刘向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