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是民心工程,是形象工程,我们要不折不扣地做好。工作中我们坚持传递党和政府的声音这一方向,坚守工作纪律这一底线,搞好律师服务受援当事人和案件跟踪服务两个服务。”谈及法律援助工作,贵州省毕节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叶逢明说,“我们要求每一位法律援助工作者把需要帮助的人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做,让他们得到法律援助的滋润和温暖,公平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毕节市法律援助机构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着力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使每一个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都能够得到及时无偿的法律帮助,收效明显,促进和谐。
主动服务民生
提升法律援助惠民实效
“利用法律援助中心电话作为服务热线,方便困难群众申请和咨询;在市司法局一楼设立接待窗口,方便前来咨询和办理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简化手续,及时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这是2013年以来,毕节市法律援助机构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工作标准,根据困难群众的民生需求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深化细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的举措之一。
“我市已将民生方面涉及到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降低经济困难标准,只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群众,援助事项不受《法律援助条例》限制,全部予以援助。”毕节市司法局相关负责向记者介绍,该市对农村低保人员、城市低保人员、法院指定人员、农民工等法律援助重点对象开设绿色通道,给予100%的援助,切实做到应援尽援。
同时,毕节市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结合“三下乡”活动,将宣传重心移到乡镇,让更多最基层、最贫困的广大基层人民群众知晓法律援助。此外,在法律援助大回访工作中,毕节市根据省司法厅安排,组织该市法律援助机构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大回访工作,三年来共回访法律援助案件超过9000件,回访率达90%,当事人对法律援助人员的满意率达98%以上。
通过开展法律援助大回访工作,使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促进从源头上解决民生问题。据统计,三年来,毕节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416件。
畅通维权渠道
农民工维权不再难
近年来,毕节市法律援助机构进一步畅通了服务农民工的“绿色通道”,着眼于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伤赔偿等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活动、推出专项服务等举措,不断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4人,54万元”,两组看似简单的数字,却对金沙县化觉乡的34名煤矿工人意义非凡,这也是金沙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他们追讨回的54万元欠薪款。
“去年11月到今年7月,我们在化觉乡某煤矿做工,应付工资54万元,但用人单位一直以没有钱为由拖欠,这可都是我们的血汗钱,真不知道怎么办?”2015年8月,金沙县化觉乡某煤矿34名煤矿工人来到该县法律援助中心反映情况。
该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案件情况后,建议通过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追索被拖欠的工资,引导他们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该中心决定为他们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并派专人承办该案。在用人单位仍旧拒不履行的情况下,承办人向当地法院起诉。
今年4月4日,人民法院判决后,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将胜诉的结果用手机短信发给每一位农民工,告知其判决情况。用人单位领取判决书后,没有上诉,并主动联系主管单位金沙县煤炭管理局负责人及代理人,表示服从判决,并开始履行判决书义务。
至此,这桩耗时半年的农民工讨薪矛盾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此案也是毕节市法律援助机构畅通服务农民工“绿色通道”的一个缩影。
在摸索中创新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显成效
“感谢法律援助,你们为我讨回了公道,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今年3月15下午,残疾少年小刘拿到了第一个月的工资2000元后,心情激动地给织金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者打了电话。
1998年,3岁的小刘途径某水利电力局所属变压器时,因周边未设置防护栏及危险标志,导致其触及供电线路受伤,经过法医鉴定,其右上肢关节以下部位缺失,为一级伤残。
后经过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协议除赔偿小刘医疗费用14000元外,待小刘成年后,该水利电力局安排其在水电站工作,工资待遇享受该水电站同工同种工资。
现小刘已成年,虽多次向该水利电力局申请履行协议内容,但该水利电力局拒不履行协议内容。
无奈之下,2014年6月,小刘在父亲陪同下来到织金县法律援助中心,请求予以协助。织金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受当事人申请后,当即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该案法律援助承办人员亲自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走访当时的办案法官和涉案人员,经过对案件的全面分析,决定按照健康权纠纷进行诉讼。
经过织金县法院多次开庭,基本认定了以上事实。最终,在法官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多方努力下,当事双方达成了协议:该水利电力局安排小刘负责看守所属水电站,每月工资2000元,并且为其购买三险,直到达到退休年龄,该水利电力局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将小刘辞退(除有重大过失)。
小刘的法援故事,仅是毕节市法律援助机构所援助的妇女儿童维权案例之一。
据介绍,毕节市法律援助机构不断总结提炼,成功摸索出了一套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妇女儿童维权制度: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 “三优”原则,并对困难当事人予以向法院申请减缓免诉讼费用;同时,通过积极加强与妇联、教育部门、共青团等相关部门的横向联合,建立法律援助与妇联调解、司法救助、劳动仲裁衔接机制,努力将妇女儿童维权主体多元化。
2011年至今,毕节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民事案件437件。(吴国彬 黄祖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