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沉痛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增强天津市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敢担当、严自律的责任意识和看齐意识,天津市公安局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紧盯“关键少数”,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研究制定了《现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严守党规党纪,坚持从我做起”十项承诺》,并组织全局1317名现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开展了承诺活动。承诺内容包括: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班子团结统一、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廉洁自律、落实从严治警责任、严格公正执法等十个方面。
承诺活动采取逐级承诺和公开承诺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市公安局党委作出承诺,各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内设单位现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向本单位党委作出承诺。二是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本单位全体民警会议上,代表班子向全体民警作出公开承诺。通过开展承诺活动,督促领导干部叫响“从我做起,对我监督”的口号,以纪律规矩为镜鉴,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提供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