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蓟县人民法院召开公开拘留大会,对23名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他们都是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老赖”。召开如此规模的拘留大会在天津市法院系统尚属首次。
这些“老赖”赖账金额从几千到几十万元不等,总金额308万余元,案件涉及交通事故、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纠纷、离婚纠纷等多个领域。这些“老赖”虽然都上过失信名单,但依然拒不还钱,于是蓟县法院决定对他们实行司法拘留,并召开此次拘留大会,以便对“老赖“起到良好的执行效果和震慑作用。拘留大会结束后,有6名被执行人当即表示愿意还钱,有人还随身带来了现金。2003年村民王某赊了化肥经销商刘某1.4万多的化肥,而后一直不还款,一拖13年。拘留大会后,在执行法官见证下,王某把钱还给了刘某,王某说这么多年也算了了一件心事。
有些被执行人迫于这次行动压力,在本次拘留大会前一天主动将赔偿款送至法院,而被免于拘留。2008年一起交通事故造成曹某腿部终生残疾,曹某在该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2009年法院判决李某赔偿曹某1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赔偿。蓟县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多方取证查明,今年李某家正盖新房,还开着养猪场。李某不仅有钱买保险,银行还有大额的流水。于是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李某讲明利害关系,告知如果不履行给付义务,不仅要对其进行司法拘留,而且其行为完全符合拒执罪条件,该案将移送公安机关。最终李某迫于压力,于今年9月20日委托朋友将16.7万元送至法院。申请人曹某表示,拖了7年的赔偿款终于拿到手了,真的很高兴,感谢执行法官。
据悉,从19日凌晨开始,经过3天集中行动,蓟县法院执行干警走遍蓟县26个乡镇,共对43名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其中15人全部履行了法律义务,6人部分履行了法律义务,对1名被执行人住所进行了搜查。目前,集中拘留行动仍在进行当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