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检察专业化之路(五)
轻罪案件集中办理 提升司法效率
北京市检察机关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充分考量直辖市基层检察院办案实际,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上,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探索用20%~30%的办案力量办理70%~80%的案件,将更多的办案力量投入到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中,在案件量较大的朝阳区检察院、海淀区检察院、丰台区检察院增设轻罪案件检察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9月1日起,在此次司法改革中新成立的轻罪案件检察部正式运行,集中承担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综合运用刑事速裁、简易程序、刑事和解等诉讼程序,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和不批捕、不起诉等相关机制制度创新,为诉讼制度改革提供实践经验,推动刑事诉讼制度的不断完善。
细化专业化办案组让专业的更专业
朝阳区检察院根据高发的侵财类案件、人身伤害类案件、交肇类案件、毒品案件、涉黄涉赌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女性犯罪案件等设置了多个专业化办案组,确保了专案专办、术业专攻。丰台区检察院划分不同办案组,分别负责审查逮捕工作和审查起诉工作,强化了捕诉合一模式后的内部监督,最大程度地实现审查逮捕工作和审查起诉工作的衔接。
积极推进刑事速裁缩短办案周期
北京市检察机关在办理轻罪案件过程中积极运用刑事速裁程序,探索刑事速裁案件的适用范围,明确适用条件,简化具体程序,使办案的时限缩短,结案率上升。此外,朝阳区检察院还刑事速裁程序中探索认罪认罚机制,出台《认罪认罚协商工作办法》,规范认罪认罚制度的适用,进一步缓解办案压力。
简化办案流程和法律文书案件办理提速
实行繁简分流,在办理刑事速裁案件时,通过集中受理、集中告知、集中讯问、集中起诉、集中开庭和制作简易版案件审查报告等法律文书的方式,给案件办理提速,达到“多快好省”的办案效果。
稳步开展刑事和解体现宽严相济
轻罪案件检察部全面总结开展刑事和解工作的成功经验,针对被害人不愿到院配合工作无法进行和解协议审查工作的情形,探索通过电话、信函等多种方式核实其和解的自愿性。通过实践分析和调研总结,合理确定常见刑事和解案件的赔偿标准。
开创检察专递模式推进社会调查开展
为解决社会调查函邮寄难的问题,丰台区检察检察院与中国邮政EMS快递签订了合作合同,开辟了检察专递模式,检察机关不再需要明确的收件人和地址,只需写明收信司法机关即可送达文书,大大弥补了普通快递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