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辽宁省本溪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表决通过了《五大产业发展纲要》。应当说,发展大生态、大旅游、大健康、大材料、大数据“五大产业”是引领本溪市未来发展的指导性纲要,是建设“三都五城”的升级版。围绕市委、市政府这一精准的思路定位,实现本溪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需要全市公安机关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更加务实有效的措施办法,聚焦“五大产业”发展,履行维稳创安职责。这既是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的殷切期望,也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公安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总思路和总要求。
坚持常态整治,保护“大生态”
保护自然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关乎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以生态文明建设优化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要改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生产方式,使生态产业在产业结构中居于主导地位,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这是本溪市发展大生态产业的原典源泉,也是其他产业发展的前提与基础。
对此,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必须紧扣发展第一要务,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强化与环保部门的密切协作,建立完善沟通交流和案件会商制度。要以省部署开展的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为契机,紧紧围绕青山、碧水、蓝天、净土的环境治理,对涉环保领域的违法案件,要在第一时间查处;对重大案件,要快速反应、收集固定证据、妥善处置,切实提高打击效能。特别是要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开展“春耕保卫战”“健康保卫战”和打假“利剑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为全市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优化交通环境,畅通“大旅游”
本溪市委、市政府着眼发展大旅游产业,借助“中国枫叶之都”载体建设的良好基础,提出了“一路一带一城一域”的旅游总体规划和布局,着力建设具有辽东特点的“农民家园、市民公园、游客乐园”。交通是旅游发展的命脉,没有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旅游业很难健康发展。目前,由于本溪市地理环境特殊,公路状况复杂,通往旅游区的道路大都临水、傍山,每年旅游季人流车流急剧增多,这些都对本溪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此,公安机关作为道路交通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切实担负起职责,按照“保畅通、抓安全、压事故”的工作目标,全面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紧盯营运大客车、旅游包车等重点车辆,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野蛮驾驶等突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易发路段的排查整治措施,有效整改险桥、险弯、险坡和险段等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诱因。尤其要针对本溪市旅游季容易出现的车辆滞留和交通拥堵问题,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完善监控设施,设置电子显示屏,健全交通诱导标志标线,及时通报客流情况,根据流量及时对车辆进行分流引导,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同时,还要加强与交通、安监、教育、宣传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相互支持配合,共同为本溪市旅游业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着眼惠民便企,服务“大健康”
加快发展大健康产业是本溪市产业结构调整的重中之重,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着力”要求和中央《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的重要任务。
当前,本溪市与全省其他城市一样,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公安机关作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始终把公安工作置于全市发展大局来谋划、来摆布、来推进,全力为本溪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一方面,要严厉打击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涉企犯罪,以及非法集资、投资担保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不断加大对企业周边秩序整治的工作力度,尤其对重大涉企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切实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护群众财产安全;另一方面,要围绕省公安厅出台的《进一步加强服务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再研究推出一批服务新举措,重点从治安、交通、消防、出入境等窗口部门抓起,进一步放宽条件、缩短时限、简化程序,全方位为“中国药都”以及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提供优质服务。同时,深入推进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全面落实《本溪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建立新型户籍制度,切实解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推进城镇化进程,确保人民群众有获得感。
履行维稳职责,保障“大材料”
习总书记多次强调,没有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一切发展都无从谈起。大材料产业的发展主要依托于“绿色钢都”,以及建材、有机材料、新型材料等重大项目。对公安机关而言,就是要履行好维稳第一职责,以稳定的社会环境保本钢发展、保项目建设,切实为大材料产业保驾护航、清障开路。
对此,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情报信息预警研判机制,对重大项目建设、国企改革措施出台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决策事项,实施精准评估,最大限度防范风险隐患;进一步建立完善与本钢的维稳联系制度,严格落实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的包保责任制,加大涉稳情报信息收集力度,提升发现能力,做到未雨绸缪、未动先知,牢牢掌握维稳工作主动权;要积极探索建立具有本溪公安特色的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解”工作体系,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继续组织广大民警进社区、进企业,围绕项目建设、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听民意、察民情、化民怨、解民忧,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针对一些重点建设项目,要强化主动意识,坚持主动作为,全面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做到隐患苗头及时发现、突发事件有效处置。
注重资源共享,支撑“大数据”
国家“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实施大数据战略,这为本溪市依托“智慧本溪”建设发展大数据产业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大数据是平台,相互之间互为支撑,各种事物由“个体”变为“集体”,通过相互结合而获得更加强大的功能。
公安机关在大数据中掌握很多信息资源,只有坚持“合作、互通、共享”的理念,进一步打破“信息壁垒”,围绕惠民、惠企、惠政,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社会合作,才能助推“智慧本溪”建设。首先,要抓“整合”。以贯彻落实市综治委7号文件为契机,深度整合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信息资源,通过实时交换、定期拷贝等方式,将房产、“煤水电”、供暖等基础性、共享性、非涉密社会信息资源全部汇聚到公安基础资源库平台,并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数据资源进行展现,实现数据信息“一网查”“一键搜”,提升对“人、地、物、事、组织”等相关背景信息的核查和比对速度。其次,要抓“共享”。依托“智慧本溪”建设,把公安机关能够开放的信息推送全市云数据库;加速推进公安资源和社会资源的共享,应用到社会管理,为各项社会事业提供数据支撑。在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框架下,分级分类逐步开放公安信息资源,为各部门、各行业提供服务。同时,探索公安机关“互联网+”警务创新机制,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短信、语音电话等多种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拓宽服务渠道,惠及广大群众。(作者系本溪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