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公安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监管工作的决定》,通过创新完善机制、加强基础建设、锻造过硬队伍、强化组织领导等一系列举措,推动全省公安监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甘肃省公安厅将推动监管场所建设纳入《甘肃省“十三五”公安事业发展规划》,确定新建、改扩建监所项目145个,积极探索和推进监管中心建设。完善监管场所技防系统,提高监管场所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规范监管场所经费管理,明确监管场所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并纳入财政预算,全额保障。
甘肃省公安监管部门建立常态化视频巡查制度、视频指挥调度系统、监管场所视频调度和专用集群通信系统、监所民警执法管理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制度、信息采集分析机制、监所深挖犯罪奖励机制。此外,甘肃省公安监管部门还建立完善监管场所警力配备机制,并完善监管民警培养机制,全面提升监管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陈志刚 曹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