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向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报告了北京市检察机关贯彻实施《律师法》工作情况。
强化职业认同,优化诉讼环境
(一)注重转变和更新司法理念。深化律师在法治建设中重要地位的认识,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理念、恪守检察官的客观义务观念以及严格公正履职的使命观念。
(二)完善保障律师权利工作机制。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制定《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工作办法》、《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刑事诉讼辩护的若干规定》等配套性制度20余件。完善与市律协的沟通联络机制,每年召开两次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共同解决问题。
(三)加强对律师执业的服务保障。在全市三级院整合控告申诉、案件管理等部门,成立检察管理监督部,统一受理检察环节律师接待业务,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个闸门对内”。依托网络平台,构建多元化律师参与诉讼通道,实行律师接待“一站式”服务,2013年以来,共接待律师5763人次。
保障律师权利,落实正当程序
(一)从制度上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依法拓展法律援助范围,主动为1609名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依法向法律援助中心转交法律援助申请129件。充分保障律师的知情权,通过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案件程序信息59701条、法律文书23466份,方便律师了解案件进展情况。
(二)在诉讼中严格落实保障律师权利硬要求。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提出意见权等权利,2013年以来,共协助律师阅卷8768人次,听取律师意见3108次。认真办理律师等提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就1393名没有羁押必要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有关机关提出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三)以检察救济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严格履行检察救济职责。2013年以来,共办理律师维权控告案件42件,向有关部门提出纠正意见28次。注重发挥驻所检察室职能作用。2013年以来,共对看守所阻碍律师会见、不及时安排会见等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20次。
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促进司法文明
(一)加强司法办案平等对抗、相互协作。引入律师介入刑事速裁程序,协调有关部门在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主动为速裁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务。探索律师参与案件公开审查机制,邀请律师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并发表意见。推动律师介入未成年人犯罪帮教工作,引入律师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观护考察、训诫帮教等服务。探索开展律师参与涉检信访矛盾化解工作,联合北京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安排律师参与信访案件294件。
(二)加强检律相互监督。加强对接受律师监督的制度化设计,在《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中,规定律师对检察官监督与制约内容。探索建立检律办案工作相互评价机制,在律师接待室设置意见箱,面向律师发放《规范检察行为监督卡》,同时,对律师违法违规执业问题,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协通报,促进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三)规范检律交往行为。严格执行检律交往行为禁令,全面落实《关于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加大检务督查力度,坚决防止检察官与律师权钱交易、串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