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检察专业化之路(之四)
专业化办案机构开启金融领域检察新风向
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北京市检察机关遵循检察工作规律,将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区分不同案件类型,在全市各级院设立了诸多专业化部门,其中,根据北京市涉众型经济犯罪多发的特点,在市检察院、市检察院第三分院设立经济犯罪检察部,同时突出金融领域在经济范畴内的重要地位,在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西城区检察院、朝阳区检察院及丰台区检察院设立金融犯罪检察部,着力提升金融犯罪领域刑事检察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果。
9月1日起,在此次司法改革中新成立的金融犯罪检察部正式运行,金融犯罪检察部将主要办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案件、金融诈骗案件、非法经营罪中涉及金融领域犯罪的案件,金融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由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金融领域的刑事案件、上级检察机关交办或同级其他检察院移送的金融犯罪案件等。
积极探索
为了全面提升检察机关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北京市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于2012年10月专门在西城区检察院成立了专门办理金融犯罪案件的专业化机构,探索对金融领域各类犯罪案件的集中管辖,依法严厉打击金融领域犯罪活动。
优化升级
改革后,北京市检察机关吸收以往专业化办理金融领域犯罪案件的经验,结合金融领域犯罪案件办理规律,在办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案件、金融诈骗案件中新增设了审查批捕职能,全市新设立的金融犯罪检察部发展形成“捕、诉、研、监、防”五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力求打造一支更专业、成熟的金融检察队伍,更好的服务首都金融发展事业。
办理大案
作为金融领域专业化办案部门,金融犯罪检察部成功办理了尚某某等53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张某某职务侵占案、贾某某等15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系列在全市、乃至全国都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
监督有力
在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组织开展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评选活动中,由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张某某职务侵占案从众多案件中脱颖而出,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精品刑事抗诉案件”,体现了金融犯罪检察部有效集中优势资源,优化监督功能的优势,是对金融犯罪检察部办案质量和监督效果的认可。
服务发展
在高质高效办理金融犯罪案件的同时,金融犯罪检察部还致力于完善金融检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联合内外推动形成金融领域保护合力,做好金融风险预警工作,探索对侵犯国有资产或公众利益类金融案件的督促起诉工作,努力为首都金融领域的发展和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