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近日,湖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董永祥要求以强化各处室(单位)党支部主体责任为切入点,抓好中秋节、国庆节党风廉政工作,每名机关党员、干部必须廉洁过节、文明过节,自觉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
履行主体责任来“实”的。各处室(单位)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扩大到全体人员)认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隐患点、薄弱点、风险点,制定切实管用措施,提出严格严肃要求。从湖北省委政法委机关重要地位作用上教育引导所属人员充分认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在自律上树立更高标准、更严尺子,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组织“从社会交往中看党性、在言谈举止中强正能量”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体现在工作和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严格遵规守纪,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项意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履行第一责任来“真”的。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矩和纪律,强化“双节”管理监督,严格落实请假报告制度,紧盯隐形变异“四风”、享乐奢靡问题,坚持抓早抓小,发现问题马上核查处理,听到反映及时约谈提醒,管好党员干部,管好分管部门,形成以上率下、层层带动的良好氛围。
落实追责问责来“硬”的。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出现违反“十个严禁”、隐形“四风”和违反政治纪律的,坚持“一案双查”和领导干部更严标准,既严肃处理违纪人员,又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党组织的责任,对典型问题一律曝光,持续用失责必问倒逼责任落实,持续用问责必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