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广东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参加会议并讲话,副检察长黄文艾、纪检组组长黎增丰作主题发言。
郑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颁布《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检的利器,推动问责在全省检察机关落地。《问责条例》是驱赶好人主义的制度保障,要带头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把问责放心间,以问责促守纪,继续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严肃查处“四风”和司法作风等突出问题,真正做到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特别是要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发挥震慑警示效应,问责一起、教育一片。要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将贯彻执行《问责条例》情况作为机关各支部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日常监督和评议,重点检查各党支部是否认真学习、自觉遵守《问责条例》的各项要求,是否按照《问责条例》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开展问责工作,用督查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巡视和检务督察要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六种问责情形所指出的问题,抓住典型问题,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
郑红强调,全省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切实把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杜绝责任的虚化空转。领导干部要强化表率示范作用,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手电筒对着自己照,特别是在执行纪律要求上,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好,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慎始慎初、防微杜渐,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能经得起“晒太阳”的考验、“显微镜”下的检视,真正做到清正廉洁、自重自爱。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该红脸的要红脸,该咬耳扯袖的要咬耳扯袖,敢于较真碰硬,做到真担当、真问责、真追责。同时,省检察院要严格落实谈话提醒制度,要让干事创业成为风尚,努力在检察机关形成党员领导干部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人人尽责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