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辽宁省大连市社会安全稳定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但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力仍然有增无减。
在大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德泉看来,只有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切实把“保稳定、促发展”的责任扛在肩上,特别是处理好“五个关系”,健全工作机制,在“五个着力”上下工夫,才能及时有效预防化解各类风险,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处理好属事和属地的关系
一些疑难信访问题久拖不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属事部门与属地的责任划分不明晰,实际工作中往往注重强化属地的稳控责任,轻视属事部门的化解责任,问题长期靠属地稳控维持,无法从根本上减少信访问题存量。
破解这一问题,就要落实属事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照“谁的责任谁承担,谁的问题谁解决”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属事单位牵头化解信访问题的主体责任和属地做好稳控的工作责任,建立形成“责任双落实”机制。
处理好维稳、信访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关系
记者了解到,在很多人的观念中存在一种误区,一提到信访稳定,就是信访和维稳部门的事情,往往忽视行业主管部门在行使行政职权、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引发的社会矛盾和解决信访问题应承担的责任,属事单位成了“局外人”和“旁观者”,导致一些信访案事件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处置。
为此,行业主管部门对自身工作领域发生的信访问题应该承担化解稳控第一责任。
目前,大连市已公布政府相关部门“权责清单”,确定了3031项行政职权,中央37个部委也出台了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意见,要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以“权力减法和责任加法”和“权责统一”的思路,加快推进信访事项分类处理制度改革,尽快出台大连市分类处理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提出具体政策、措施加以解决。
处理好化解与稳控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信访工作曾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综合施策、下大力气处理好突出问题,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
目前,个别地区和部门还不同程度存在遇到困难绕道走,宁肯花高代价去稳控,不愿深入下去想办法解决实际问题,致使信访存量减少不理想,信访增量继续累积。因此,要立足于问题的化解,认真贯彻大连市委、市政府《关于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坚持群众工作方法和依法依规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方法,推动问题的有效解决。
同时,建立定期排查信访问题清单制度,形成信访案件逐案梳理核查、逐案识别和分类处理的工作机制,对于诉求合理、有政策规定、有条件解决的或通过努力有解决空间、有可能化解的信访案件,迅速落实责任地区和单位,形成解决方案和计划,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对于案件终结或短时间内确实无法化解的案事件,落实属地责任做好稳控工作;要深化和改进领导包案方法,强化前期工作调研和沟通,做好解决方案设计准备,把领导包案真正导入问题化解渠道,从方法和渠道上促进信访问题的解决。
处理好源头预防与事后处置的关系
实践证明,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大成效是不发生问题,事后处置比事先预防所付出的代价更大、成本更高。
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的关键是做好源头预防,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源头维稳前端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
今年上半年,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大连市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了各级稳评主体的责任,切实将稳评作为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同时在工作制度、程序、方法等方面作了具体明确规定,这项工作落实好、推进好,既有利于各项决策、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也能最大限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和隐患。
处理好落实责任与追究责任的关系
落实责任和追究责任是做好维稳工作的重要抓手,落实责任是前提,追究责任是保证。责任不明确,工作就无法开展,出现问题责任不追究就不能形成良性循环的激励惩罚机制。
今年,中办下发了《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中央综治委、中央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2016年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这两个文件对问责都有明确的要求。
目前,大连市正在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逐项明确、逐项落实,努力构建“一级抓一级、级级盯责任,一层对一层、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促进维稳工作责任切实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