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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安厅:全省近 4 万“黑户”已上户

2016-09-06 12:50  来源:四川法制报  责任编辑:黄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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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5日,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获悉,四川公安机关自今年3月启动“双清”工作(户籍人口清理与实有人口清理)以来,截至8月底,全省共清理出无户口人员50951人,其中公安机关已依法为39362人登记上户。

  据了解,目前四川已补办户口的39362名“黑户”中,有35458人是当时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超生人员,占补办户口人数的九成左右。此外,还存在未办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迁移证遗失或超过有效期、农村地区婚嫁户口注销等几类无户口人员。

  今年3月开始,根据全省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的安排,四川省公安厅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双清”工作,在年内摸清全省人口底数,做好无户口人员落户工作。

  这8类无户口人员包括: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以及其他无户口人员等。

  为进一步方便符合条件的无户口人员落户,四川省公安厅还联合省司法厅、省卫计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进行亲子亲缘鉴定、通过公安刑事技术部门鉴定等多种落户渠道。

  省公安厅还要求,公安机关对死亡、服兵役、境外定居及“重、错、假”户口、未落户人员等,切实做到应销尽销、应登尽登;督促出租房主、用工单位、留宿场所等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及时申报信息,对拒不申报信息的单位、个人要依法予以处罚;结合居住证制度实施,大力引导群众自主申报登记个人信息。(夏修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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