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司监督职能 提升侦查监督质效
北京检察专业化之路经验谈
编者按:北京市检察机关在司法体制改革中,立足直辖市特点,遵循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和检察工作规律,探索诉讼职能与监督职能适当分离,在全市检察机关分设了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等专司监督职能的部门,进一步凸显监督职能,落实监督责任,提升监督效果。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在两法衔接、侦查活动监督和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中开展专业化的监督工作,推动监督质量和效果的提升。
部门职责:两法衔接、侦查活动监督、刑事立案监督
1.两法衔接(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对行政执法机关向检察机关报备或咨询的案件,进行审查,提出是否涉嫌犯罪,是否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的意见。对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立案情况跟踪监督,适时开展立案监督工作。
2.侦查活动监督
对发现的侦查机关(部门)违法侦查行为及其强制措施的线索,开展调查核实,提出监督纠正意见(口头纠正违法、书面纠正违法),跟踪督促落实,协助答复当事人,配合释法说理。
3.刑事立案监督
对发现的公安机关违法不立案或违法立案案件线索,开展调查核实,提出监督纠正意见(监督立案或监督撤案),跟踪督促落实,协助答复当事人,配合释法说理。
建立监督平台 提升“两法衔接”质效
目前,北京市部分区院已建立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通过平台有效拓展监督范围,下一步,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将力促全市范围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信息获取效率。
据了解,设立侦查监督部后,市检察院派员参加西城院召开的“瘦肉精”案件法律适用专家论证会,会议对侦查机关类案的侦查思路和取证方向予以明确。此次会议后,全市检察机关已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7件31人,立案并批捕5件6人。
市检察机关与国土局、食药局等单位召开两法衔接工作会
今后,全市三级检察机关将进一步与对应的行政执法机关建立沟通联络机制,根据不同行政执法机关的业务特点、衔接现状制订出更具体的衔接方案,在有条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内设立“两法衔接工作室”,从中发现监督线索。
强化监督效果 提升侦查活动质量
为保证疑难复杂案件的追捕到案率,部分区院建立了公检联席会议机制,双方就重大复杂案件的取证方向、追捕进展等情况召开联席会,有效保证了侦查活动质量。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纠防并举的办案理念,通过编发《侦查活动违法情况通报》、《刑侦快报》、《案件质量动态月报》等内部资料,对未达到违法情节的侦查取证瑕疵行为,及时向公安归类通报,有效提升侦查活动质量。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以审阅电子卷宗为抓手,通过审阅电子卷宗的方式,介入审查逮捕等诉讼部门办理的案件,与诉讼部门同步,对案件从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的角度进行审查,发现线索开展监督。
拓宽线索渠道 提升立案监督水平
全市检察机关在继续保持从诉讼部门发现立案监督线索的同时,着重探索建立起审查逮捕、公诉等诉讼部门向侦查监督等诉讼监督部门监督线索移送机制,特别是诉讼部门在案件审查中,加大对共同犯罪、对合性犯罪、上下游犯罪案件诉讼监督线索的发现和审查力度,积极向侦查监督部移送相关线索。
此外,全市检察机关还将充分挖掘现有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的潜力,努力实现与公安机关受案立案警务平台的对接,便于及时获得监督线索。
为实现监督的专业化,部分基层检察院还整合监督资源,与公安派出机构建立了“一队一所”监督机制,通过定期审查受案台账、查阅《每日公安信息》,及时发现线索并监督立案,线索成案率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