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从8月29日至9月30日期间,全区将统一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各地交警部门将全面加强大货车、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等车辆的安全监管,严查严处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法占道、强超强会、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准驾车型不符、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等严重违法行为,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据了解,整治期间,交警部门将严格查处重点车辆违法行为,推进路面整治。启动交警执法站,加强执法检查,严把出城、上高速和过境关口,以及通往旅游景区、休闲度假区的山区要道口;严查客车超员、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夜间违规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旅游包车、面包车非法营运、超员等违法行为;严查公路客运车辆违规载货。
按照《关于推进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和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的通知》(公交管〔2016〕230 号)要求,各地交警部门将联合住建、交通等部门,对信号灯配时不合理的要进一步优化控制方案,对残缺、老旧的交通标志、护栏进行补充、更新,对不清晰的交通标线要重新施划,对非法设置的非道路交通标志要依法清除。
同时,加强城市管理,改善秩序。组织检查市区内路口导向车道、左转待转区、机非分离设施、路口禁左、单行线等交通组织措施是否适应交通流现状,在具备增加车道的路段增加车道数、具备施划左转待转区的路口进行施划,在需要调整导向车道的路口开展调整工作,充分利用道路资源合理渠化,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张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