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手拉手来到法院,双方对事实没有任何争议,庭审不存在实质性抗辩,多以调解方式结案——这样的案件背后极有可能隐藏着虚假诉讼。这种行为,不但浪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也损害了法律权威。对于虚假诉讼行为,福建省龙岩市检察院民事行政处坚决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用严谨细致的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法官,我有权优先得到赔偿。”2014年12月,龙岩市居民郑某来到当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李某夫妇共同偿还本金200万元及利息。同时,要求判决其有权对被告李某在城区所有的两套房产和一个车库进行拍卖,所得款项优先受偿。
“这钱一定要帮我要回来点,没想到他到处欠债啊。”郑某到法院起诉时一脸无奈。“我愿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偿还欠郑某的钱。”差点坐上被告席的李某态度很配合。2015年1月19日,法院根据双方意见,出具了民事调解书。一场本来要闹上法庭的借贷纠纷就这样快速化解了。根据双方的调解意见,李某夫妇在1月24日前共同偿还郑某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如果没有按约定还款,郑某有权对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所得款优先受偿。
“材料做得天衣无缝,该有的都有,让人觉得十分顺利和完美。可是根据群众举报,我们在对作为证据使用的转账凭证进行延伸审查时,发现了猫腻。”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民行科科长刘泉辉接报后,立即行使调查核实权。“为了对郑某和李某的转账凭证进行延伸审查,我们对每一笔资金的流动进行追查。有时候遇到去向不明时,我们加班加点去银行查账,入户做外围调查,就是为了拿出铁证。”参与此案调查的检察官郑晓娟告诉记者。
经查明,李某因为债务缠身,为了防止其他债务人分走他的财产,在东窗事发前半年就和好友郑某积极谋划虚构借贷事实,并自导自演了这一出虚假诉讼的“闹剧”,新罗区检察院据此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015年10月10日,郑某和李某因为涉嫌妨害作证罪被警方立案侦查。
在龙岩检察机关查办的虚假诉讼线索中,民间借贷纠纷比例占近八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相对简单,一般都是亲友或利益共同体间合谋串通,伪造证据、虚构事实也比较容易,手段隐蔽,不易被发现。其目的无外乎恶意串通以便达到逃避债务和获取非法利益。所以我们在审查此类案件时格外注意。”龙岩市检察院民行处处长邱祥美介绍说。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2015年11月刑法修正案(九)专门增设‘虚假诉讼罪’的内容,有效地弥补了虚假诉讼违法成本低、参与虚假诉讼人员定罪难等问题。”作为省检察业务专家库成员的邱祥美一直关注着此类问题。
在长期的打击虚假诉讼工作中,龙岩市检察院民行处通过加强与控申、公诉、林检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和案源线索审查、移送机制。同时,主动与法院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和虚假诉讼案源移送机制,重点筛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调解案件,以及涉及共有财产、优先权和关联企业间的财产纠纷案件,从中发现虚假诉讼线索,形成群策群力抓案源的良好工作局面,形成打击合力。
近年来,龙岩市检察机关打击虚假诉讼案件成果颇丰。据资料显示,2014年1月至2016年4月间,各基层检察院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7件:对原生效民事判决提请市院抗诉12件、对原生效民事调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5件,法院均已裁定再审,再审后已改判(或以调解方式改变原判决结果)27件。从中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3人,检察机关起诉11人,法院已定罪判决10人。其中上杭县检察院查处的林某等人为逃避债务与15名债权人合谋制造虚假诉讼案,被写入2016年1月福建省“两会”的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陈章群 李庆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