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重庆市2015年启动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试点以来,打破“行政化”的惯性思维,严控两院领导入额“门槛”,员额比例大幅低于“红线”。
2015年9月21日,重庆市启动了以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建立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和区县法院检察院人财物市级统一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确定在市二中法院、市检察院二分院,黔江区、渝中区、荣昌区、梁平县的法院和检察院开展改革试点。
重庆司改的第一子,落在了以员额内法官、检察官遴选为重点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上。员额制改革的“坐标系”直接指向法官、检察官的职业化。
历时两个月的“考试+考核+面试”,并经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的专业审查,重庆市首批员额内的250名法官、161名检察官在鲜红的国旗下宣誓就职。首批员额内法官、检察官人数分别占试点法院、检察院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1%、28.2%,比中央确定的比例低8—10个百分点。
“重庆此次预留的员额比例目前在全国都是较多的,坚持择优选拔,从紧勿宽,体现了职业化、专业化的选任方向。”重庆市政法委副书记李丰川介绍说,除了表明改革的决心外,这也为人才梯次发展腾出空间,让年轻干警对职业前景有积极预期,为今后全市统一调配使用员额预留了空间。
“我们院此次入员额的检察官至少有5年以上一线办案经历、平均办案数量在千件以上,渝中区地处重庆功能核心区,检察官可接触各类案件,几乎人人都有办理高科技、高智商犯罪案件的经历。”渝中区检察院检察官徐宏德说。
重庆市5个首批试点法院、检察院已经完成了三类人员定岗定位工作,试点法院确认了司法辅助人员373人、司法行政人员127人,分别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46%和16%,试点检察院确认了检察辅助人员288人、检察行政人员74人,分别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50.4%和13.0%。
与此同时,重庆市在试点员额制改革中,打破“行政化”的惯性思维,严控两院领导入额“门槛”,明确领导干部入额必须符合“三有两必须”条件,即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一线办案经历、独立办案能力,每年必须直接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重庆首批试点法院、检察院政治部(处)主任、纪检组长共19人首批一律不入额,有两名副检察长因不具备一线办案经历而未报名参选。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明耀说,改革启动以来,5个首批试点法院院庭长共办理各类案件1.5万余件,其中院长、副院长、审委会专职委员共办理1114件,庭长、副庭长共办理1.3万余件,院庭领导特别是正副庭长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办案主力。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杨平介绍,改革后入额的院领导必须直接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以普通检察官的身份履行一线业务工作职责。截至目前,入额的36名院领导直接办案100件。(朱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