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8月28日下午召开的新疆全区检察工作会议上获悉,近5年来,新疆全区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3273件3676人,其中大案1569件,要案192人(厅级2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5969万余元。
记者从会议上获悉,过去的5年间,新疆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和商业贿赂等专项治理,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新疆检察机关依法坚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以及腐败高发易发领域的职务犯罪。特别是在2015年,全区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基层基础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涉及惠农扶贫、教育医疗、食品药品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苍蝇”式腐败案件637件728人。
另外,近年来,新疆检察机关还持续开展了打击行贿犯罪、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并落实同步介入重大事故调查制度,严肃查处了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
新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尼相·依不拉音在会上表示,“十三五”期间,新疆全区检察机关将以把握“三个坚决”总目标,统筹推进严打暴恐犯罪和教育疏导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大局,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保障发展,深化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全面推进从严治检和自身建设,全力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在更高水平上推进新疆各项检察工作顺利进行。(潘从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