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维护环境保护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威、提高环境保护管理的法治化水平,日前,河南省汝州市法院成立环境保护巡回法庭。与此同时,汝州市公安局也专门成立了生态环境警察执法大队。据了解,此举在平顶山法院系统尚属首家。
在8月24日上午的揭牌仪式上,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易旭升与平顶山市委常委、汝州市委书记高建军共同为该巡回法庭的成立揭牌。
汝州法院院长杨长坡表示,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庭在审判工作中要敢于担当,坚决做到有案必立、违法必究,为汝州市蓝天、碧水、乡村清洁三大工程和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高建军说,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环保巡回法庭和公安警察执法大队的成立标志着在环保领域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的两法衔接,初步实现了无缝对接,这是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提升环境法治化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汝州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又一重大突破,对于生态汝州的建设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就发挥巡回法庭和执法大队的作用,高建军说,要加强学习,在全新的领域内,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环保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提高环境保护的司法能力和水平,确保工作成效;要团结协作,法院、公安、环保局等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一体化作战,构建相互衔接、协调能动的工作机制,形成防范和打击环保违法犯罪活动的强大合力;要敢于担当,要硬起手腕、敢于“亮剑”,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惩治环境污染以及监管失职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