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检察院探索捕诉一体化
首例由检察官办案组办理的特大走私案
记者8月25日从海南省海口市检察院获悉,由海口海关缉私局侦查终结的广西防城港海通强燕贸易有限公司等单位,吴秀兰、冯照宇等人特大走私越南无烟煤系列案已于近期由该院向海口中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该系列案由海关总署指定海口海关立案侦查,犯罪涉及海南、广西、广东、浙江等地,4个犯罪团伙中,有单位犯罪也有个人犯罪,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单位有3个、犯罪嫌疑人多达17人,偷逃税额高达1.9亿多元,侦查案卷材料多达283册。
面对如此重大、复杂的走私案件,海口市检察院根据《海南省检察机关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精心挑选办案力量,成立由分管副检察长担任主任检察官,公诉部门负责人、提前介入侦查的2名公诉部门检察官和承担部分案件审查批准逮捕工作的1名侦监部门检察官等5人组成检察官办案组,共同承办案件。
由于系列案件的犯罪行为发生于供货、委托通关、报关等多个环节,犯罪事实互相交叉,认定具体犯罪事实的证据情况各有不同,部分重要涉案犯罪嫌疑人在逃、证人无法找到,且部分以闯关方式走私的手段较为隐蔽,导致案件审查起诉难度加大。
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对证据标准的认识出现较大分歧,主任检察官召集办案组,在案件第一次退查、第二次退查和提起公诉前,多次开会研究案情,汇总分析证据存在的问题,讨论解决问题的方案,最终统一了证据采信标准和事实认定。
捕诉一体化是海口市检察院结合实际探索的新办案模式,即对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公诉和侦监部门检察官共同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在案件提请审查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时,由提前介入的检察官(或互带助理)共同承办案件。
在办理该系列案的过程中,海口海关缉私局侦查阶段即指派公诉和侦监部门检察官提前介入调查取证和案件讨论,及时掌握基本犯罪事实和证据,提出证据收集、固定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解决证据、事实认定、定性等方面的疑难问题,提前把好证据审查关、事实认定关和法律适用关。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办案组快速梳理在案证据,快速汇总证据存在的问题,迅速要求海口海关缉私局同步开展补充侦查, 及时固定和完善证据,确保了系列案件能同时起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