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着被偷被抢、生命受到威胁,毫无疑问,大家都知道拨打110报警。而丢只猫、把自己锁家门外……也有不少人会拨打“110”。在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的同时,110的无效警情数量也在持续不断的增加。
近日,记者从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获悉,公安部已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减轻基层公安110接处警工作负担专项治理,目标是大幅度减少110报警服务台受到恶意报警、扰警数量。
无奈:无效警情占比高达六成
据公安部统计,2015年1到11月份,全国110接警1.24亿起,而无效报警就占到5076.1万起,占比约40%。在太原,近几年的数据统计表明,无效警情平均占比甚至高达6成以上。其中,以无效警情较高的2013年为例,全年180.41万余起报警,有效警情35万余起;平均每天约4900起电话呼入,无效警情占3940起,在全年占比80.4%。
从一些现实案例来看,真正打骚扰电话的恶意报警、满足个人恶趣味的无厘头报警等虽然存在,但只是极少数。绝大多数无效警情都是普通市民的求助电话,只不过这些求助要么太琐碎,要么根本不属于公安管辖范围,对正常接处警工作造成了干扰。
为此,警方倡议广大市民,遇到非警务类事项,切勿拨打110报警电话,请珍爱这条“生命线”。
解惑:如何拨打110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警情范围包括:
报警:(一)刑事案件;(二)治安案(事)件;(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四)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求助:(一)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二)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三)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四)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五)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
警示:恶意拨打110受何处罚
对恶意报警、扰警及恶意投诉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严格依照《刑法》《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等,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