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被确定为西藏自治区改革试点法院以来,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拉萨市中院”)深化四项改革措施,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在职权范围内大胆探索,最大限度调动干警的积极性,提升审判人员的职业尊辱感,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
为431件案件当事人
减免缓交诉讼费179万余元
记者了解到,上半年,拉萨市中院共上传裁判文书3450件,上网公开率达79.56% ,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各类生效裁判文书1363份,公开藏文裁判文书10余份。为了深化司法公开改革,拉萨市中院以“天平工程”、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实施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
近年来,拉萨市中院实现执行案件上网办案率、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裁判文书公开率全部达到了100%。与此同时,上半年拉萨市中院还公开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19例。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中院全力实施诉讼服务中心运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法律援助与救助、社会救助衔接等司法服务改革。如今,拉萨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已经完成建设搬迁,已与12368热线、无障碍立案窗口、双语导诉等各项工作和机制有效衔接。同时,为方便群众诉讼,中院还设立了母婴室、医疗急救箱等便民设施。在实际解决纠纷工作中,拉萨市中院还按照“ 纠纷解决分层递进”的理念,落实先行调解原则,建立畅通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同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据统计,上半年,拉萨市中院共为确有困难的431 件案件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达179.23万元,还为8名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了执行救助金60.14万元。
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登记立案2857件
为探索实施“大民事、大刑事”审判格局,解决“案多人少”矛盾和案件审理均衡问题。拉萨市中院组建专业化、扁平化审判组织,审理类型化案件,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还成立了民事、刑事、行政、审监、执行咨询委员会,专门研究疑难案件,减少对审委会的依赖。
“今年上半年登记立案案件2857件,实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拉萨市中院负责人介绍。据介绍,自2015年5月1日以来,拉萨市中院登记立案率就达100%。记者了解到,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主审法官随机选任制,严格合议庭议事规则、明确合议庭职责,推进由承办法官担任审判长并负责裁判文书的签发机制。
作为西藏司法改革的6个试点法院之一,拉萨市中院在司法改革过程中推进制定人员分类管理办法等工作,为试点奠定了良好基础。在充分考虑庭室分布及改革趋势,人员分类意愿和实际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拉萨市中院制定科学合理的人员分类办案,并按照法官员额制选任优秀法官回归审判一线,实现专业化、精英化队伍建设目标,防止能办案的选不上、选上的不办案或办不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