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司法体制改革动员部署大会。会议宣布大连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作为首家试点单位正式启动改革,此举标志着大连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大幕正式拉开。大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建伟强调,大连检察机关要以敢于创新的勇气和迎接挑战的魄力,利用后发优势,高点定位,扎实工作,高质量完成该市检察改革试点任务。
记者从会上宣读的《高新区检察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获悉,该院依据检察权属分类、检察权运行原理和检察工作实际,实行“大部制”改革,成立刑事检察部、反贪污贿赂渎职侵权部、民事行政控告检察部、检察业务管理部、政治部、检务保障部六大部;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将现有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严格选拔,产生员额检察官;突出检察官司法办案和司法责任的主体地位,完善检察官业绩评价体系,实行检察官司法责任制、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以履职情况、办案数量、办案质效、司法技能、外部评价等为主要内容,评价检察官业绩。明确检察官职权范围,界定错案、瑕疵案件的标准和认定程序,确保检察官依法独立公正、高效权威的行使检察权。
赵建伟指出,大连检察机关要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坚定推进改革的信心和决心,抓住关键环节,围绕改革重点精准发力,创造可供复制和推广的经验。两级院要以落实检察官员额制为抓手,择优选任员额内检察官,建立科学梯队,形成良性循环;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健全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以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推动完善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形成向一线办案人员倾斜的激励机制;以省市委和省院的制度安排为遵循,推进两级院财物市级统一管理改革。全体检察干警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勠力同心,汇聚推进检察改革的正能量,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
当日,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市管干部、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各基层院检察长、分管司法改革院领导,高新区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后,参会检察人员表示,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饱满的热情和务实的作风投身到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中,坚决当好参与者、支持者和生力军,坚决完成好试点任务,为深入推进大连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