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各类新闻媒体公益普法工作,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实效”要求,近日,云南省保山市普法办联合保山市委宣传部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媒体公益普法提供了一个标准,将媒体公益普法从“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为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增强法治宣传的实效性、针对性和影响力提供了强有力的传播媒介和保障措施。
《意见》围绕加快法治保山建设战略目标,服务社会和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以落实媒体公益普法为抓手,以新技术为支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从四个方面明确了媒体开展公益普法的相关要求:
一是明确了工作任务。《意见》要求各类媒体要深入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保山市“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推进依法行政、完善市场经济、维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有关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城乡规划、行政复议、国家安全、互联网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法治实践活动。
二是明确了传播媒介。《意见》要求新闻媒介、互联网站、新媒体、户外广告媒介、其他广告媒介五类媒介在频道、版面、时间、频率、位置、地段等方面落实公益普法宣传任务。
三是明确了刊发标准。《意见》明确了各类媒介的刊发标准,在报纸类要求每月刊登普法公益广告1次以上,每年要有法治专刊4次以上;广播类要求市级广播电台每周法治宣传教育题材内容不少于30分钟;电视类每周安排时间段播出法治宣传专栏内容不少于30分钟;各级各单位要在网站首页设置法治宣传栏;户外广告LED显示屏等主管部门或单位要组织播放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内容。
四是明确了保障措施。保山市成立了媒体公益普法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开展相关普法公益节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部门合力,建立媒体公益性法治宣传考核激励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宣传部和普法办予以通报表扬。
从“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保山市各新闻媒体积极履行普法责任,开设公益普法栏目。保山市广播电视台、保山日报、保山市广播电台、保山新闻网同时开设了“法治在线——以案释法”专栏,部分市直机关也在网站首页设置了法治宣传栏。各媒体的积极参与,既拓展了法治宣传的载体,也扩大了法治宣传受众群体,为引导群众自觉形成主动学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和理念,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保山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