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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辽宁大连中院出台服务保障意见助推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

2016-08-23 17:00  来源:辽宁长安网  责任编辑:昌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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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推辽宁省大连市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出台《关于为加快推进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准确把握金融发展形势、依法制裁金融违法犯罪行为、提升民商事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强化财产保全和执行工作、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等方面提出了十五项具体的服务保障措施,突出了以下三方面工作重点:

  一是防控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切实增强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加大对操纵市场、欺诈上市、内幕交易、虚假披露等涉及刑事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集资诈骗、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严厉惩处互联网金融犯罪,依法制裁金融违法行为和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有效维护金融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二是加强服务,优化金融环境。将金融民商事纠纷纳入诉调对接中心,加强与金融行业协会的联系和沟通,不断优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简化金融案件立案程序,实现受理公开、透明,保障当事人能够及时、准确了解案件进展;整合审判资源,实行案件审理的繁简分流,建立专业金融审判团队或合议庭,集中审理金融类案件,确保案件审判质量;定期召开金融审判工作协调会议,及时回应金融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金融机构所提出的司法诉求。

  三是破解难题,保障金融发展。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简化金融机构申请财产保全的手续和环节,全方位提升财产保全效率;充分利用被执行人财产网络查控系统,及时查控涉金融案件被执行人资产;缩短评估拍卖的时间,加快查扣财产的处置进度;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对于不履行金融债务的被执行人,及时采取限制出境、列入失信“黑名单”等措施,对逃避及拒不履行金融债务的被执行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加大对金融案件的审判调研力度,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全方位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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