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市法院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天津市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自2015年底实施以来,基础硬件建设、网络环境建设,应用平台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全面深化应用奠定了坚实基础。特别是业务部门深度参与到系统研发中,共同研究运用信息技术优化审判流程、提高审判质效、减轻劳动强度、提升工作效率,技术、管理和后勤部门通力配合、协同保障的建设方法,既建成了一系列服务一线法官,贴近工作需求的应用系统,更是对信息化建设工作模式的有益探索。
目前,天津法院已完成平台搭建,“五大平台”应用系统初具规模;执行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实现全覆盖,“点对点”查控范围逐步拓展;硬件和网络支撑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安全等级保护体系初步建成;网上办公办案系统日趋完善,在服务法官办案、优化审判管理、提升办公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移动办公办案实现零的突破,提高了办公办案的便利性、灵活性;审判辅助系统更加完善,智能检索、类案推送、文书生成与上网等系统,为法官办案提供人性化、智能化支持;人民陪审员管理系统、数据集中报送、司法统计并轨、电子签章应用等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运用语音识别技术在庭审、合议、会议中自动记录已达到应用程度,正在进行试点工作。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憬宏要求,全市法院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与需求导向,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全面推动转型升级,在全国法院率先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把天津法院建成“阳光法院”“智能法院”。要在加强组织领导和示范带动上、信息化和审判工作的融合上、业务部门和信息化部门的互动上以及提高数据质量和保障数据安全上下功夫,特别是要找准司法改革与信息化的结合点,推进信息化更好地为司法改革服务。同时积极参与和跟进司法标准的制定工作,深入研究如何通过信息化手段落实各项标准,实现对标准应用情况的智能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