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司法局与阿克苏地区公安局通力协作,陆续在各县(市)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最大程度维护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截止目前,9个看守所均已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
地区司法、公安局主要领导对建立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管领导为组长,地区法律援助中心、地区公安监管支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通过前期深入调研,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地区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为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在法律援助工作站,各看守所所长兼任工作站站长,看守所、法律援助机构分别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法律援助相关工作的联系协调,业务上接受同级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形成责任明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法律援助工作站承担收转法律援助申请、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开展法律咨询、开展法治教育等四项职能。看守所对服刑人员进行入所教育时,以适当形式宣传《法律援助告知书》,确保服刑人员法律援助知晓率达到100%;当服刑人员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后,工作站对申请进行初审并在24小时内转交法律援助机构;援助机构在收到申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做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起3个工作日内指派承办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充分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鲍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