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级人口管理新系统将上线
11月起 四川实现省内居民异地办证
8月22日,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获悉,11月我省省级人口信息管理新系统将完成升级调试,届时凡是符合条件的我省居民,均可在省内非户口所在地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相关办理政策即将出台。同时由于省级人口信息管理新系统将上线调试,9月起攀枝花、泸州等十市州来蓉异地办证模式将终止。
新人口系统10月上线
据介绍,省级人口信息管理新系统将于10月初全面上线,从8月至10月,各市、州分时段完成新旧系统的切换,切换期间,不能受理户口管理和居民身份证业务。
2014年5月以来,省公安厅采取“给公安局搬家”的方式,在成都设立临时异地办证点,轮流安排攀枝花、泸州、广元、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阿坝、甘孜、凉山等10个市、州公安机关到临时办证点坐班,为其辖区在蓉群众提供异地办证服务。截至目前,制证中心临时异地办证点共为10市州群众办理了15240张居民身份证。
据悉,新系统通过系统测试及试点运行之后,省公安厅初步确定从11月起,全面开展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工作,凡符合条件的川籍群众,均可在居住地的异地办证点办理居民身份证。
终止异地民警赴蓉办证
从新旧系统切换的时间安排来看,原定9月来蓉办证的6市州,其办证时间正好与新、旧系统切换时间重合,市州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即使到临时异地办证点,也无法开展异地办证工作,而待新系统上线后,省公安厅将统一部署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
基于以上考虑,决定自2016年9月1日起,终止制证中心临时异地办证点工作模式,攀枝花、泸州、广元、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阿坝、甘孜、凉山十市州不再到制证中心异地办证点开展异地办证。
21地川籍居民可跨省异地办证
经过不断与外省市区沟通协商,我省现已与天津、重庆、山东、江苏等21个省、市、自治区结对开展跨省异地办证工作,在这些地方的川籍居民不必回原籍也可以办理身份证。截至8月22日,我省已为5229名外省籍群众受理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为7086名在省外申请异地办证的川籍群众审核签发了信息。(夏修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