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19日,全省检察长座谈会暨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召开。记者从会议获悉,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总任务,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依法保障非公企业合法权益
记者从会上获悉,2016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批捕各类刑事犯罪39777人,起诉51383人;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338人,其中厅级以上干部22人,县处级干部7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1亿元,职务犯罪大要案数位居全国前列;深入开展职务犯罪国家追赃追逃专项行动,追捕、劝返在逃人员10人,其中包括2名“百名红通人员”;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工作,在全国率先上线运行侦查活动监督平台,被最高检向全国推广;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出抗诉116件。
全省检察机关还积极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省检察院制定实施《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依法保障非公企业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上半年批捕此类犯罪964人;部署针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扶贫领域职务犯罪94人,依法保障国家扶贫资金安全。
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广东省检察机关的司法改革正在稳步推进,按照省委部署全面推开改革试点,制定实施检察官权力清单,探索建立新型办案组织,初步构建起完善的司法责任制框架。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27件,办理诉前程序67件。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会上,郑红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服务保障五大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的打击力度,强化对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着力服务保障协调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严格落实服务自贸区建设的意见,扎实推进民生检察工作,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加强生态环境常态化司法保护,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入“绿色”动力,同时进一步强化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司法保护。
对于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郑红说,检察机关要继续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科研机构、创新型企业的沟通,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依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对涉及知识产权案件的法律监督,严肃查办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支持政策落实、重大科技项目实施等领域的职务犯罪,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同时,要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探索科技创新中的容错机制,特别是区分科研人员合法的股权分红、知识产权收益、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与贪污、受贿之间的界限,区分科技创新探索失败、合理损耗与骗取科研立项、虚增科研经费投入的界限,区分突破现有规章制度按照科技创新需求使用科研经费与贪污、挪用、私分科研经费的界限,区分风险投资、创业等造成的正常亏损与失职渎职的界限,营造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
对于依法打击预防经济领域犯罪,保障经济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郑红说,全省检察机关要把防范风险、服务发展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加强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经济犯罪的分析研判,加强与公安、法院之间的协调配合,健全对严重经济犯罪特别是涉众型经济犯罪常态化打击机制,保障经济安全。
对于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全省检察工作,郑红还强调,要切实发挥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深入推进平安广东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全力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要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要坚持从严治检、素质强检,持续强化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