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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青海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精神

2016-08-22 16:22  来源:青海长安网  责任编辑:昌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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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2日上午,青海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左旭明主持召开厅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精神,并就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厅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司法部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自觉增强推进改革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以更大的勇气、更大的胆识、更大的力度,把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组织好、各项改革举措谋划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好,锲而不舍推进各项改革取得新突破、实现新进展,争取各项改革走在全省前列,努力形成具有青海特色的司法行政改革机制,为全面深化改革贡献力量。

  会议强调,司法行政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按照确定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进度,确保有关改革决策部署“开花结果”“落地生根”。

  一要高度重视。必须要把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按照省委、司法部改革部署和厅党委的要求,对本系统本部门的改革任务要有清晰的认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对照责任清单,对下半年的改革任务倒排时间表,进一步压实改革责任,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精准落地、圆满完成。

  二要重点推进。对省委下达给司法厅的重点改革任务,要积极做好同司法部的沟通衔接,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青海实际,抓紧抓实改革举措出台和精准落地,保证各项改革任务按规定时间高质量完成。其他牵头的改革任务和参与任务,要抓紧研究,及时沟通,尽快跟上,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三要改革创新。在坚决完成省委重要改革任务的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作为、自我创新、自我改革,努力在创新实践中总结经验、发现规律、完善机制,以局部突破带动整体推进。重点做好法律服务、法治建设、社会治理、行政执法等领域改革事项,做到抓纲带目、创出特色、打造品牌,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树立榜样、提供借鉴、贡献力量。

  四要督促落实。切实加强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察,抓部署、抓督办、抓落实,全面准确掌握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实行跟踪问效。切实加大司法行政改革的宣传力度,让上级、社会重视和支持司法行政改革工作,减少阻力、赢得先机,为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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