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召开第十四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会议总结第十三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以来的工作,明确“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安排下半年工作。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出席会议并讲话。
第十三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以来,福建检察机关围绕中央和省委推出的系列重大经济改革和制度创新措施,制定实施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11条意见”、服务保障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13条意见”、服务生态文明建设“10条意见”、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10条意见”,把服务发展的措施上升为制度规范,做到检察工作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相适应,敢于办案与善于办案相结合,适用法律与执行政策相衔接,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严查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查办专项补贴资金管理领域渎职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罪犯交付执行专项清理、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等专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走在全国前列。近五年来,福建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起诉、协助查办高检院交办的原省部级以上干部7人;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61592人,起诉281052人,查办职务犯罪5117件6761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801件、撤案2971件,提出刑事抗诉742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342件。
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在福州、厦门、南平3个设区市院、6个基层院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稳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落实司法责任制、整合内设机构等改革措施。
积极探索和总结生态检察、民生检察、涉台检察、民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创新做法,形成了可复制的制度模式,相关经验被高检院推广。
制定实施对各级检察院检察长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坚守廉洁自律、防止冤假错案、防范办案安全事故三条底线,推行平时谈心、信访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任职谈话四项制度,不断完善制度规范体系。
以“两提升五过硬”抓班子、带队伍,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提高。
重视加强新闻宣传、检察文化和基层检察院建设,用检察事业聚人心,用检察文化养正气,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全国模范检察官刘龙清等一批先进典型。
会议强调,“十三五”时期全省检察工作要更加注重抓服务、促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要更加注重抓履职、强监督,践行司法为民;要更加注重抓规范、建机制,完善检察监督体系;要更加注重抓统筹、聚合力,深化司法改革;要更加注重抓班子、带队伍,落实从严治检;要更加注重抓基层、打基础,筑牢发展根基。会议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把握大局,落实服务发展措施;要履职尽责,推动检察监督工作见成效;要明确任务,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落实巡视整改,建设过硬检察队伍。